補貼民眾買節能標章家電 10/1起為期半年
【大紀元9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何宏儒台北十一日電)行政院今天通過「因應景氣振興經濟方案」;其中「鼓勵消費」措施,將補貼民眾購買具節能減碳效益之耐久性消費財。經濟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添枝表示,具體作法為通路直接退差額給消費者後,再持商品出售存根向經濟部申請補貼;該措施將於10月1日開辦,為期半年。
陳添枝指出,景氣差的時候,消費者往往延後耐久性消費財的購買時間;自量販店近期銷售情況,該現象即相當明顯。他表示,行政院「因應景氣振興經濟方案」中的「鼓勵消費」措施,將搭配節能減碳政策共同推動。
據行政院公布的方案,政府對於購置太陽能熱水器、太陽光電系統、節能標章家電用品,分別預計投入新台幣4.7億、9.8億、6億元。
以補助購置符合節能標章之冷氣機、電冰箱、洗衣機等家用節能減碳產品為例,政院核定2008、2009年將各補助3億元。陳添枝說,具體作法為通路於消費者購買時,直接退還差額,再持相關出售存根等證明,向經濟部申請補貼。
他說,該措施原則上10月1日開辦,先做半年;如果民眾反應熱烈,補貼金額可再增加。至於各別商品補貼額度,將由經濟部計算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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