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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擴大弱勢生供餐 父母年收30萬納入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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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郭美瑜台北十日電)台北市政府今年九月起擴大補助弱勢公立國小學生午餐費,除低收入戶外,父母或監護人年所得新台幣三十萬元以下的學童,今年度也列入補助對象;家長可持所得稅清單向學校申請。弱勢學童補助費用由每月九百元增為一千元,教育局估計符合補助的人數約一萬五千人。

教育局表示,北市符合社會局補助條件的學童有九千六百人,加上父母年收所得三十萬元以下的弱勢學童約有一萬五千人。預估補助午餐的學童共約兩萬四千六百人,市府每年度將編列一億三千五百萬元支應。

教育局說,為免補助方案擾民,徒增家長取得證明的困擾,這項補助方案參採教育部「加額補助經濟弱勢私立高中職學生學費方案」的補助條件,父母自行向國稅局或各稅捐稽徵所申請綜合所得稅清單為佐證,向學校填具申請表,在九月三十日前提出申請,審核通過學童即可免繳餐費。

教育局表示,這項補助方案將直接撥款學校,由學校供給學童午餐。至於低收入戶學生午餐補助,今年度仍維持發給家長,再由家長交由學生到校繳交,但明年度起中低收入戶學童午餐補助,將全數改為撥款學校供餐,不再發放現金。

由於北市各校午餐費用從四十五元至六十元不等,教育局指出,補助費用以每月用餐二十天、每餐五十元,每月一千元為上限,補助款「多不補、少不退」。

教育局說,若學生有特殊情況,例如在家自行教育、因咀嚼能力或因身體狀況需要特製餐點、由家長自備午餐等情形,可以發放現金給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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