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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損競爭機能 公平會:禁止統一維力結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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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何旭如台北十日電)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今天經委員會決議,有關統一企業擬透過子公司,間接持有維力食品超過三分之一股份結合案,考量將造成顯著限制競爭疑慮,且對整體經濟利益並不顯著,因此依公平交易法規定,禁止結合。

公平會表示,為審理統一與維力結合案,已於8月28日召開公聽會,邀經濟部、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消費者團體、統一、維力、味全等速食麵市場主要供應商及其上游原料產業、下游通路產業,以及學者專家與會,就所聽取的各界意見,納入審酌參考。

公平會表示,統一與維力在國內速食麵的市場占有率,分居第一及第二位,相互為主要競爭對手,單方調整商品價格必須顧及對方競爭力,但結合後統一將持有維力達49.75%股份,統一與維力相互間牽制力量將削弱,將減損速食麵製造市場的競爭機能,且消費者難有足夠力量抗衡。

公平會表示,速食麵行銷需搭配通路,進入通路需耗費相當時間及資力,並非任何有意進入的新業者能輕易達成,國內速食麵廠商長期建立品牌形象,對消費者具有相當程度影響力,都使潛在競爭者進入可能性與及時性降低。

公平會表示,因此認為統一與維力若結合,將使市場效能競爭造成減損,具有顯著限制競爭不利益,無法符合結合必須對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不利益的原則,因此依公平交易法規定,禁止其結合。

公平會解釋,參與結合事業之一若屬垂危事業,因不採取結合即會退出市場,則採取結合可能被認為有助於整體經濟利益,但維力目前並非垂危事業,也沒有藉著與統一結合以確保存續的迫切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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