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車擋住家門不可擅自處理
【大紀元7月9日訊】(大紀元記者周行多倫多報導】出門時發現有別人的車停在車道出口,自己的車子開不出去,這當然是件很令人著急的事。從事拖車服務的姬先生告訴大紀元記者,有客戶把他叫到現場,非常焦急,也很氣憤地說:「我付你錢,趕快把它拖走。 」
姬先生對大紀元記者說,這樣的場合,他至少遇到過3次了,但是他不能拖走這些車輛。
「我要是把那車子拖走,我就等於和房東合夥偷車。」姬先生說,「就算別人的車停在你的私人車道上,有權去動這車子的,也只有車主或警察。」
「其實有些華人是不知道這方面的法規,才會出現這樣的事情,還想著自己出錢把別人的車拖走。」
車主把車停在別人車道上,或擋住別人的車道出口是不合法的。姬先生說,不過這時唯一的辦法是通知警察。
「警察會叫來拖車,把那違規停車的車輛拖走,還會給車主開罰單。」姬先生說,「車道的主人一分錢也不用出。」
「假如車主回來發現車沒了,問你是否知道車哪去啦。你可以說不知道,並建議對方找警察。」姬先生說。
無獨有偶,一名張姓朋友向記者講過一個親身經歷,他有一天傍晚在多倫多市中心的一條小街停車,辦完事回來發現車沒啦。去敲住家的門,裡邊的一個西人告訴他,那車子擋住了車道出口,大概10分鐘前被警察拖走啦。並告訴他打警局的電話就會知道車在哪。
張先生向警局報上車牌號,馬上被告知車被拖到了位於東約克的一個車場。他馬上坐TTC到那裏,付了近100加元的拖車費,加上一張20元的違規停車罰單。因為去的早,車輛保管費就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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