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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五日電)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指出,與衛生署合作針對產後護理機構、醫院住院須知及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進行查核,結果以醫院符合規定情況最佳,另兩項查核仍有業者不合格,強化輔導中。
消保會組長邱惠美指出,近幾個月查核的範圍包含「產後護理機構(含坐月子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醫院住院須知參考範例」,以及「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範本)」,
其中,產後護理機構(包括坐月子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查核全台已登記立案的46家業者,結果有 28家完全符合,16家部分符合及2家不符合範本規範。
醫院住院須知參考範例方面,查核全台各醫院是否將對住院病人提供「醫院住院須知」,列入各縣市衛生局對醫院的年度督導考核項目;結果,所有醫院都已對住院病人提供「醫院住院須知」。
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範本)方面,查核 887家營利事業登記載明「瘦身美容」營業項目的業者,以及79家營利事業登記未登載「瘦身美容」的業者;共對 966家業者查核「業者是否販售課程」、「是否與消費者簽訂符合本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之定型化契約」,結果有 102家販售課程,其中88家符合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