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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懲惡性交通違規 增加四項重點取締項目

嘉義縣要求嚴正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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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4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擷瓔嘉義報導)「嚴懲六項惡性交通違規」專案,自96年1月1日起實施以來,96年全國A1類交通事故死亡人數2,573人、較95年同期3,140人,減少567人(減少18.1%)創下近8年A1類交通事故死亡人數歷史新低,顯示該專案的實施,對於交通事故防制已充分發揮良好成效。

內政部警政署分析,死亡車禍中,肇事當事人一方為騎乘機車者,占所有死亡人數的5成96,顯示騎乘機車戴安全帽的重要。嘉縣96年道路交通事故5大肇因排名:1.未注意車前狀況(26.9%)2.酒醉駕車(20.49%)3.超速失控(9.7%)4.轉彎未依規定(7.5%)5.未依規定讓車(6.5%)。

為展現交通執法決心,嘉義縣警察局為有效維護交通安全,並配合全國大執法同步取締,於97年7月1日零時起至12月31日止,將加強取締:「酒後駕車」、「闖紅燈」、「嚴重超速(超速40公里以上)」、「行駛路肩」、「大型車、慢速車未依規定行駛外側車道」、「蛇行、大型車惡意逼迫小車」及「騎乘機車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逆向行駛」、「違規超車」、「左轉彎未依規定」等10項惡性交通違規,期能嚴正執法,落實維護交通秩序,有效防制交通事故發生。(持續每月三次大執法加強實施)

七.一交通大執法重點取締項目

取締項目

處罰金額

騎乘機車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

500

逆向行駛

600-1800

違規超車

1200-2400

轉彎未依規定

600-1800

酒後駕車

15000-60000

闖紅燈(不含紅燈右轉)

1800-5400

嚴重超速(超速40公里以上)

一般道路1200-24000

高、快速道路3000-24000

行駛路肩(高速公路)

3000-6000

大型車、慢速車不依規定行駛外側車道

(高速公路)

3000-6000

蛇行、大型車惡意逼迫小車(高速公路)

3000-6000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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