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三國:上海高校學子長達十年維權紀實
【大紀元7月29日訊】我叫熊三國,今年33歲,是一名百折不屈的上訪人。1975年正月出生於湖北南部一個偏僻的山村。父親年老病弱,原來是在一家國營釩廠工作,後因經營不善,已於1995年倒閉,沒有生活來源。我母親在家務農,靠幾畝薄田和山地,操持家務,維持生計。兄妹共四人,我在家排行第三。我是1995年從湖北崇陽一中文科528分考入上海旅遊高等專科學校(該校屬國家旅遊局主管,面向全國招生分配),離本科僅差一分。就在我上大學的那一年,我父親就下崗了,待業在家,一直到現在,家庭經濟很困難,上學的第一年的學費按鄉親們的土話說,是打秋風來的。
我是那個村子裡唯一的大學生。1995年9月,在父親的陪同下,我揣著七拼八湊的幾千元錢學費來到了上海這座遠東第一大城市,開始了新的生活。在回家的路上,因為錢不夠,車費漲價,我父親在火車上僅吃一個包子才撐到武漢,水都沒有一瓶,然後再從武漢轉車到縣城,那時已沒有錢了,就和好心的司機說了送我上學的情況才得以到家。每每憶及此事,我心裏都很難受。可憐天下父母心!我們求學的道路,就是中國千萬農村大學生的道路,我的父母,也是中國千萬個農村家庭的縮影,充滿貧窮,辛酸,無奈和一點點希望。可是這希望已破滅,如同泡影。
大學期間,我一面努力學習文化知識,由於家庭貧困,另一面我開始在學校畢分辦,檔案室等部門勤工儉學。1997年12月,學校舉行人才交流會,江蘇無錫錫州賓館來校招人,據學校介紹,去無錫實習的學生,可以包吃住,可以落戶等,就這樣,我們學校管理系及財會系一共二三十人報名去了無錫。1998年春,我們來到無錫,發現並不是像學校所說的那樣,我們飯都沒得吃,要自己出錢買飯吃,我們覺得被騙了。後來,在賓館召開的旅專學生會議上,因為學生所提出的正當要求沒有得到解決,故學生們都先後陸續離開了。回到學校後,學校先後推薦寧波,鎮江等地方實習,都沒有成功,於是就一直呆在學校待分配。
1998年7月,學校開了一封公函到湖北省旅遊局,讓湖北省旅遊局來安排工作,被拒絕。吳局長當時是這樣講的:上海旅高專,國家的一所大專,連中專都不如,我們省旅遊學校的學生,都安排了。為什麼要讓我們來安排呢?讓上海去安排。就這樣,我又回到了學校。98年9月到12月,學校讓我在校圖書館做事,每天給300元錢,維持生計。12月份又推往宜昌,結果又沒有成功,就這樣我回了老家。
回到家後,我父親給學校負責人寫信,總共寫了兩封,校方都沒有回復。1999年3月,我和我父親到了學校,學校拿來了校教務處開出的假證明,聲稱已實習,不存在實習問題。我拿出實習鑑定,物證俱在,校方連說弄錯了。錯了不要緊,只要能改就行,我們來學校一趟也是不容易。過了一會兒,校長辦公室來電話,讓教務處開介紹信去上海(奉賢)悅華酒店去實習(證據俱在),當我們坐車到南橋時,發現這又是一場騙局,學生被騙不要緊,學生不懂,連家長都敢騙,那就是造業有罪。
當我們返回到學校再找校領導時,學校工作人員講,校領導去市裡開會去了。開什麼會,那都是騙人的鬼把戲,搪塞我們而已。我們打官司,講道理,擺事實。這是我父母第一次去上海旅高專,這就是這所學校給咱的誠信,去信不回復,不理睬,要求學校完成學生的學業如何不對?不但不回復,還開起假證明陷害學生,不公也。假證明不說也罷,還繼續欺騙學生和家長,天理何在呀!雖然無結果,但是拿到了證據。第二次去上海旅高專,是在當年的9月份,其實在此之前,我們都繼續向學校領導寫信並向上海市教委有關部門投訴,請處理學生專業實習一事,可是一直無回復。秋收結束後,我們父母三人再次來到學校,可是學校領導面都見不到,校辦主任一看到我們過來,臉色都不好看,說校領導去市裡開會了,並說你們不是到上面去投訴了嗎。
我們等了兩天,可是校領導影子都看不到,到了中午吃飯的時候,我們看到了,哦,原來故意躲藏我們這樣做。於是我們都感到很氣憤。我們迅速回到校招待所,拿出準備好的紙筆,寫好一張大字報就往校教職工餐廳跑,引起學校老師和同學們的紛紛觀看。不久,校保安來了,再不久,奉城派出所也來了,說是維護所謂的穩定,並告訴我們,不要這樣做,要到上面去上訪。我平生第一次聽到有上訪這個機構。後來,我經常看新聞,中央有官員就在說:要保持高校的穩定,穩定壓倒一切!老百姓該死呀。老百姓受到欺壓,難道就要忍氣吞聲?做奴隸?!更可況,水可以載舟,也可以覆舟嘛!假借上訪的名義驅逐我父母,看似正道,實質是欺騙之舉,這從以後不斷在地方中央上訪可以看到事情處理結果。
2000年12月,上海旅高專在壓力下,給我們來了一封信,說是要退回不合格的畢業證書,註銷畢業資格,重新安排專業實習。承認就好,有錯就改嘛,可是我們畢竟受到了損失,那損失就可以不賠嗎?早知今日,何必當初?可是他們講,沒有造成損失。做了壞事,失德,別人給其指出來,他都不相信,還反問我,有什麼損失呀,沒有呀。談不好,那你去法院起訴吧。奉賢法院接到我們的起訴書,說是不受理,不符合國家民法,說什麼要兩個平等的主體,亂彈琴,個人不可以告單位,這是那一朝的規矩呀。後來,在上海市司法局的一次律師諮詢會上,還有更離譜的。說什麼你連政府都敢告呀,政府又咋啦,政府也是人組成的嘛,也有做壞事做錯事的嘛,君不見,一個個貪官污吏不都是走上了審判台嗎?更何況,現在還有國家賠償法,那是因為國家也有不完善的地方嘛。後來國家不是弄了個么子實習基地嘛,各省都實施,這個大家有目共睹,後來的大學生都有福了,我們可是掉到火炕了!
可是我們的事情卻為什麼沒有人去處理呢?這也是國家的錯嘛。不服氣,那你上訴吧。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受理了,每件案子受理費50元,分兩個案子。天真的老百姓以為真的遇到司法公正與公平,法律能為老百姓說一句公道話,可是判下來的結果,維持原判,並將責任推給上海市教委,說什麼這事由教委主管。不服再審,老百姓又以為遇到清官了,可是告之的,這個事情還沒有寫入法律中,以後會補上,完全是扯蛋。不服,繼續上訴,告到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維持原判,老百姓的心都涼了。
換一種方式,向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請,請求處理,要求國家賠償,可是當我們在嘉定法律援助中心諮詢後,律師先是講,不符合,即使符合,也過期了。但是同時在旁有一位上海大學老教授說了一句公道話,要賠一部份錢作為補償的,但是誰又來主持公道呢?後來在上海市檢察院,有一位女檢察官也說過這樣的話,可是誰都不管。於是又上訪。上海市教委終於出面了,這個教育主管部門這麼多年來,它可是一直不聞不問呀,不知是不是在管理什麼的,如果不是在管理,掛著牌子幹嘛,腦子有問題呀。2007年上海市教委政策法規處真的派出三個人,煞有其事,召集學校領導在師大校辦會議室開會,那是開什麼會呀,一言堂。說什麼有事實無依據,有了依據不合時宜等等,最後,很不耐煩地讓我在上面畫押簽字,我知道,他們回去交差了,向他們主子請賞去了。其實,我根本就不同意他們所講那一套。我在上面寫了三個大字:不同意。後來,上海市政府信訪辦複查所述的一切,也是站在教委的立場上,看得出這是地方保護主義在作怪,充篇都是無依據,他們何嚐不知道,我都是有依據的呀,合情合法更合理,但是,他們就是這樣說。
為政之道多修德,不修德,天下必亂。2008年3月上海市公安局戶政處講,要學校去找他們,又說要通過上海市大學生人才中心方能進戶口,目前,學校又串通奉城派出所將我的戶口強行寄到湖北老家,以為完事。國家政策規定:凡跨省派遣,超過一年以上,派遣證由國家教育部簽發,地方無資格,更可況,進入2008年,該生還沒有畢業。所以不合法的,不按國家政策行事,胡作非為,自然受到湖北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和學生本人及家人的反對。湖北省、市、縣有關部門已明確表示,退回不合法檔案,拒絕接收其戶口,由上海地方高校及政府部門處理,事情究竟如何,我們將拭目以待。(在上訪的過程中,還有上海市政府法制辦,上海市人大,上海市政協及上海市紀委以及所有電台報社都有過投訴;國家信訪局,國家教育部及全國人大,中央電視台,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等均有投訴,全無回復。以下人員均為涉及此事國家機構工作人員,以便你們聯繫。所有證據及法律依據均有)
楊蔭稚021-5712636013386072828上海師大旅遊學院奉賢區海思路500號
董建萍021-64322631 上海師範大學校辦徐匯區桂林路100號
陳先生021-64438533 上海法律援助中心
徐翠蓮021-67117193 上海奉賢檢察院民檢科
馬庭長021-57426031 上海奉賢法院立案庭
張先生021-64846919 上海高級人民法院柳州路393號
潘明奇021-62754372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法官
毛先生021-24023311 上海市公安局戶政處
沈先生021-63559852 上海市政府法制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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