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薩省禁止警力使用電擊槍
【大紀元7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董韻綜合報導)加拿大薩省(Saskatchewan)警察委員會週五宣布,出於安全考慮,將不再授權本省屬下14個行政和原住民警察機構使用包括電擊槍在內的能量型裝置(CEDs ,conducted energy devices)。
警察委員會主席Michael Tochor週五表示, 「一般認為,還沒有建立起有關電擊槍安全的使用規範,所以我們希望在這一問題上更加嚴謹。」根據這一規定,薩省屬下14個行政和原住民警察機構不能使用包括電擊槍在內的能量型裝置。
警察委員會是在週二作出這一決定的。同一天,一位17歲的男孩在遭到警察電擊槍的射擊後死亡。他是近五年來,由電擊槍致死的第22位加拿大人。據悉,他當時被懷疑有偷竊行為。本週,曼省Selkirk的一家拘留所的一位17歲女孩亦稱受到了皇家騎警的電擊槍的射擊。去年十月波蘭人Robert Dziekanski在受到電擊槍擊後死亡後,曾在全國範圍內引起了有關電擊槍使用的討論。
據悉,這一最新規定並不適用於皇家騎警(RCMP),因為RCMP使用電擊槍不受警察委員會的約束。特別武器和行動小組(SWAT ,Special Weapons And Tactics)亦不受這一規定約束。
之前,薩省警察局曾安排預算為所有一線警力配備電擊槍,由於警察委員會的評估而擱置。Tochor承認,曾經收到行政區域警察有關廣反泛使用電擊槍的要求。
薩省公共安全政策廳長Darryl Hickie表示,委員會的這一新規範將在未來武器的使用問題上發揮重要的作用。他還表示,一些警員會對此表示失望,但他尊重委員會的這一謹慎舉措。警察局發言人Lara Guzik Rostad週五表示,警察局尊重委員會的決定,同時希望委員會收集更多有關電擊槍使用的有關信息。
警察委員會是行政警力的上屬獨立規範機構。據悉,該委員會去年曾計畫允許警察使用這種能量型裝置。◇(//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