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27日報導】新鴉片戰爭─探討海洛因防制系列專題(二)(中央社記者陳亦偉台北二十七日電)海洛因毒品危害全球各國,除毒癮戒治的「防」外,查緝毒品的「制」同樣是重點工作,台灣因治安機關眾多,在缺乏有效統合及績效壓力下,常淪為各掃門前「毒」。專家認為,落實分工查緝、確立指揮一條鞭,比成立疊床架屋的新單位更重要。
毒梟犯罪無區域性限制,何處有漏洞,即將毒品四處流竄販賣,加上毒品犯罪的隱密性,毒梟販毒手法日益翻新,利用網際網路、衛星通訊、第三代行動電話等高科技取代傳統聯絡方式,並利誘無前科背景者充當人頭犯罪工具,增加查緝困難。
台南地檢署檢察長蔡瑞宗表示,要落實反毒,減少毒品供應、減少需求、戒毒治療三者缺一不可,在「防」的部分包括宣導毒品危害、預防再犯,「制」的方面則必須嚴予取締、斷絕毒源、壓制毒品人口增加,緝毒工作更必須有新思維,就是做好分工查緝。
國內職司緝毒者,中央有調查局、刑事局、海巡署,地方則有各地調查站、憲調站、縣市警局,單位繁多,踩線、相互掣肘、爭功時有所聞,前法務部長陳定南任內曾有意比照美國,建立緝毒署統一事權,但後來因牽涉政府組織再造,並未落實。
為把眾多單位統合成一股力量,台中地檢署檢察官王捷拓規劃出一套緝毒三級分工策略,目前已漸為各地檢署查緝毒品的任務執行依據。根據分工,對於走私、運送與輸入毒品的大盤毒梟,由調查局與刑事局負責,利用跨國情資交換,直接在境外破壞毒梟集團,拒毒於境外,不必浪費人力到各縣市抓小毒販。
中小盤毒販,則由各縣市警局、縣調站及地方海巡單位負責,全力查緝在地方上活動的小股毒梟,避免流竄到別人區域,這些單位就不必去申請監聽票抓大毒梟。最後,查緝工作統一由各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協調,落實三級分工、查緝一條鞭。
蔡瑞宗表示,這套三級分工目前在台南檢警調運作順暢,也多次漂亮破獲毒販組織,若政府願意成立真正跨部會專責緝毒機構,當然樂觀其成,但若成立專責機構不能消除本位主義,落實分工查緝無疑已是有效可行的「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