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普立茲獎得主米勒到港
【大紀元7月25日訊】曾獲得美國新聞界最高榮譽「普立茲獎」的前《紐約時報》記者裘蒂絲‧米勒(Judith Miller)於2002年因堅持保護匿名消息來源而入獄,也獲得維護新聞自由的英雄形象。圖為米勒24日在香港出席一個午餐會上發表演講。
米勒出獄後不久就離開了任職10餘年的紐約時報,雖然她的離職是勞資雙方合議,然而米勒在案發後去職之舉,仍讓人們對於記者權益的保障,以及媒體業者對於旗下記者的犯行是否須負連帶責任,產生關注與質疑。
因為記者雖有採訪報導的權力,然而最後把關並握有決定權的媒體高層或業者,實難完全擺脫相關責任。再者,如果沒有更負責任、更有擔當的媒體業者,相信對新聞自由的追求勢將更緩、更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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