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水經費調整 雲林盼以緩濟急挹額外補助
【大紀元7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葉子綱雲林縣二十一日電)卡玫基颱風造成 718 大水災,對於中央提出「彈性調整」擴大內需預算投入治水的說法,雲林縣政府財政處長陳錦稷今天下午表示,調整縣市政府擴大內需預算,因科目不同,並不可行,盼中央編列特別款或調整淹水不嚴重縣市治水預算到淹水嚴重縣市,以挹注額外補助。
雲林縣政府今天下午召開 718 水災「災後檢討會」,財政處長陳錦稷指出,根據預算法六十二條規定「各政事及計畫或業務科目之經費,不得互相流用。」縣市擴大內需預算有交通、城鄉發展等建設,與治水項目不同,且需在年底前動支完畢,調整既有計畫恐有耽誤應急工程之虞。
陳錦稷說,雲林擴大內需預算獲核十八億元,其中百分之二十八投入治水應急工程,相較於台中市編列比率為百分之二,雲林擴大內需預算的治水比率居全國前茅,雲林治水的迫切,在此次水災更加凸顯急需性。
他指出,在預算科目上調整,理論上可依災害防救法第四十三條規定移緩濟急支應,雖不受預算法限制,但在執行上,科目調整行政作業曠費時日,地方政府要在今年底完成擴大內需方案發包,預算動撥執行完畢,時程已緊迫,實務上並不可行。
陳錦稷呼籲中央,解決地方治水預算不足,並非由地方政府調整擴大內需預算的計畫項目,應由中央對淹水嚴重縣市額外加碼補助,財源由中央就統籌分配編列特別款支應,或由行政院在擴大內需預算相同治水防洪科目之間流用,亦即將淹水不嚴重縣市之緩,挹注淹水較嚴重縣市以濟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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