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6未出庭 扁:臨時與重要人士會面
【大紀元7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舜薇台北二十一日電)前總統陳水扁等人遭前海軍將領雷學明等人控告誹謗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開庭。陳水扁表示,北院六月十六日開庭時,自己當天臨時有重要行程,與一位「非常重要」的人士會面,才不得不臨時請假。承審法官曾正龍要求,陳水扁在下次庭期必須提出證據證明確有請假事由。
台北地方法院六月十六日審理此案,曾依被告身分傳喚陳水扁,但他委託律師請假未出庭。法官曾正龍當時認為陳水扁請假沒有正當理由,要求下次法院再傳喚時必須到庭,否則將依法拘提。
今天庭訊一開始,曾正龍詢問陳水扁上次為何沒有到庭?陳水扁表示,當天臨時有重要行程,與一位「非常重要」的人士會面,因此不得不向法院請假。
他說,事先委託律師請假,但因為內容事涉機密、敏感,不便與律師詳細說明,也不便在庭訊中公開說明。
曾正龍表示,陳水扁必須在下次庭期提出證據,證明確有因會晤重要人士而不能出庭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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