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20日訊】廣東順德,一個富庶的城區,近來半個月內發生兩起女司機開車撞劫匪事件,其中一起還導致一搶劫者當場死亡。兩個女司機的行為,在法律上屬於自力救濟。自力救濟顧名思義就是在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採取的一種緊急措施,包括正當防衛。
自力救濟是人類一種很正常的行為,人類告別了猿猴開始直立行走,每個人一生不知道要進行多少次自力救濟,否則那些初民就沒法在大林莽中生存繁衍。但隨著人類社會的進步,社會文明程度的提高,自力救濟越來越讓位於他力救濟,但無論社會發展到何種程度,自力救濟不可能絕跡,比如發達的美國,今日還有居民持槍射擊私撞住宅者。
順德兩起如出一轍的自力救濟之所以引起社會的普遍關注,而且相當多的人為女司機叫好,說其勇氣不讓鬚眉。固然是出於常人憎恨搶劫者的簡單道德判斷,但若將這兩件事放在流動人口龐大社會治安不太理想的珠江三角洲地區,放在農耕社會急劇向城市化轉型的今日中國來觀察,這兩起事件有著典型的社會學標本價值。
我們在看歷史或讀古典小說時,可能會遇到一種困惑,似乎古代中國人的「自由度」比今人還大,比如那時候旅客可以持刀槍周遊天下,這種普通人擁有武器的自由今天中國多數地區是不存在的。這種比較當然不是說明古代中國社會真的很自由,而是古代中國從朝廷到地方,政府對社會的管理是相當消極的,這種消極非不為也,而不能也。在廣土眾民的古代中國,多數人生活在彼此熟悉的鄉村,鄉村形成一種自治的秩序。少數商旅外出,就會面臨著許多在熟人圈子裡所沒有的危機。而古代的政府鞭長莫及,多數時候很難提供救濟,那麼就只能靠自己了,結伴武裝押運貨物或者出錢請私人保鏢在古代中國是常態。看過《水滸傳》的人就知道,燕順、王英等原是小商販出身,他們學了一身武藝就是為了出門在外自力救濟的需要。在今日中國,某些地處邊遠的少數民族還有成年男子攜刀的風俗,原因也是在這些地區,長期以來政府不能提供足夠的公共服務,人的自力救濟成為維護個人權益的主要方式。這樣的自力救濟再擴大,就可能變成民間自我執法,出了冤案官府不作為,那麼一方就可能採取極端手段復仇,比如武松血濺鴛鴦樓。
自力救濟在現代社會不能成為維權的主要方式,原因很簡單。其一,自力救濟是很脆弱的,單槍匹馬遇到一群武裝的劫匪,自力救濟基本上是雞蛋碰石頭;其二,自力救濟的尺度很難把握,一個人情急之下進行正當防衛,到什麼程度是適當呢?一個文明的法治社會,對公民的救濟,多數時候應該由政府依照法律行使,因為一個現代政府應有這樣的能力和這樣的責任。比如老百姓抓住小偷,不能亂棍打死,要交給派出所。因為由政府出面保護公民懲治違法犯罪,是最能達到公平公正狀態的。警察抓住劫匪,由檢察院批捕,劫匪在法庭上有辯護的權利,檢方要出示證據才能指控對方,因此法庭就能依法予以適當的刑罰。
但如果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務滿足不了多數公民的需要,政府對公民的救濟能力較弱,那麼公民不得已會加強自力救濟的措施,而自力救濟的行為會得到輿論普遍的讚揚,哪怕正當防衛過當,比如開車撞死劫匪。
自力救濟只能在叢林社會大行其道,而不能是一個文明、法治的現代社會之常態。如果不突破這個困局,無論如何提倡和讚揚自力救濟,也不能給公民帶來真正的安全感,反而可能激發犯罪團夥化且犯罪方式更加凶殘。
──轉自《十年砍柴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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