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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土地
【大紀元7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二日電)媒體報導,財政部賤賣SOGO商圈土地,國庫大虧新台幣37億餘元。財政部國有財產局澄清,這件案子有其特殊歷史背景,國產局均依行政院核定處理方式及考量現實際情形等因素,目前這項案子報請行政院核示中,尚未定案。
媒體報導,國產局在520政權交接當天,前財政部代理部長李瑞倉將台北市忠孝東路黃金地段的國有土地,比照33年前的公告地價出售,每坪只賣25萬元,有明顯圖利財團之嫌。
國產局指出,這個案子是在1973年台北市政府因拓寬忠孝東路工程,需拆除國防部列管的正義東、西村眷舍,為解決被拆除眷戶居住問題,協調眷戶辦理就地整建,其座落基地同小段16、22、22-2、44地號4筆國有土地,依1975年公告現值計算,其臨街兩筆土地仍應加五成計價讓售。
不過,當時因有檢舉冒名繳款情事,空軍司令部將所收部分價款退回負責代收管理委員會,經國產局多次函催空軍司令部辦理繳納土地價款及延遲利息,均未獲辦理,尚未完成讓售程序。
國產局表示,因考量當年確有部分眷戶繳價,未能完成讓售作業是因檢舉所致,非可歸責於眷戶,因此繼續依行政院1975年8月7日函示,依1975年公告現值及臨街土地加成計價讓售。其餘142戶已移轉予第三人者,經考量其已非原配住眷戶,變更原行政院核示處理方式,改依國有財產法第58條及國有財產計價方式規定,以市價查估辦理專案讓售。
國產局指出,以上處理方式已報請行政院核示中,尚未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