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泰英稱病未服刑 檢方明天前往醫院探視
【大紀元7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十六日電)前中華開發公司董事長劉泰英涉及的橋頭寶背信案,經台灣高等法院判刑一年十個月定讞,台北地檢署日前通知劉泰英今天到案服刑,劉泰英上午委託長子劉昭毅及律師陳松棟代為請假,表示目前正因病住院中。檢方指出,明天上午前往慶生醫院了解,再作出是否拘提的決定。
劉昭毅表示,他的父親可能因官司關係,心情起伏大,昨天晚間喝點小酒,不料卻因此暈倒,已住進醫院,他上午將台北市慶生診所的醫師診斷證明拿給檢察官,希望能暫緩發監執行。
慶生診所院長謝遠達下午也表示,劉泰英昨晚十時許由兩名朋友攙扶到診所醫治,當時主要症狀為站不穩、胸悶、胸痛、盜汗等狀況,並有嗜睡狀態。根據劉泰英以往的病史和臨床症狀,醫師研判他有心肌梗塞及心絞痛問題,為避免急性復發,必須留院觀察,預估明、後天才能出院。
檢方原本要求劉泰英今天報到,發監執行,並將期限定為下午五時,劉泰英若仍未到案,檢方將直接拘提;基於考量劉泰英病況,檢察官明天上午將前往慶生診所了解病情,再作出是否拘提的決定。
劉泰英所涉橋頭寶公司背信案,是他指示國民黨所營事業光華公司、漢洋公司各投資新台幣一億元,成立橋頭寶公司,與偉成公司締約購賣坐落高雄縣橋頭鄉廠房及基地,再以預付土地款名義,收取三千七百萬元佣金,被控背信,並被法院判決定讞。
除橋頭寶背信案外,劉泰英另涉及包括侵占台鳳公司總裁黃宗宏捐獻國民黨政治獻金兩千餘萬元,以及為保住中華開發董事長職務,被控違法徵求委託書和逃漏稅等罪,這些案件目前仍在纏訟中,若法院最終仍判決劉泰英有罪確定,劉泰英還必須另外再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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