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1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前法務部長施茂林等人因不實報銷特別費遭起訴,特偵組指出,發票名目千奇百怪,有租片、有買銀保善存,另前教育部長杜正勝的核銷發票中,柏楊、中研院院士許倬雲等名人及國外人士都被當成收禮「人頭」;前考選部長林嘉誠的發票中還有XBOX主機及遊戲、衛生棉、蕾絲丁字褲及百貨公司福袋。
其中,九十五年十月,杜正勝花了二千二百餘元,指示兒子杜明夷買洋酒,贈送給藝人蔡依林的製作人陳澤杉,答謝陳曾教導杜正勝媒體應對,檢方認為,這算因公支出,雖然發票不實記載為「禮品送齊邦媛」,但不違法。
在杜的核銷發票中,有一筆於九十一年十月買三萬餘元服飾的發票,是以贈送瑞典遠東博物館副館長史美德禮品為名核銷,檢方以電子郵件聯繫,對方回答只收杜的贈書,沒收到衣服。
此外,還有買禮品送雲林科技大學校長「周弘昌」的禮品發票,但雲科大從未有校長叫周弘昌,杜到庭後也承認沒有送這筆禮;檢方查出,這筆消費是杜的太太陳芳妹刷卡付款。
另美國威斯康辛州Wright Museum of Art的館長「貝君怡」為杜正勝妻子在台藝大的學生,發票中也寫有買禮物送她,檢方查證後,發現對方根本沒收過禮。
另有筆一萬六千餘元的發票,名目是寫送禮給前考試院長孔德成,但查證後也無此事;九十二年十二月有八千元男裝發票,名目是送禮給日本京都MIHO MUSEUM館長小山弘子,但對方是女性,檢方認為與常理不符。
九十五年十一月有筆三千二百元,名目是買沖牙機送作家柏楊,但柏楊妻子張香華說沒收到這禮物,杜到庭後也說沒送過這禮物。
至於前法務部長施茂林,則是利用八張就任部長前的發票來核銷部長特別費,九十年三月,有張三百元的劍湖山發票被施用來核銷特別費,還有一張九十四年五月大賣場好市多的一千二百元會員費發票,也用來報帳。
前銓敘部長朱武獻的發票名目,有女泳衣、衛生棉等;前內政部長李逸洋案情較單純,不實發票僅十餘筆,比較特別的是有一筆卅八元在大葉高島屋的蚵仔煎,是本案發票金額最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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