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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緬學生辦臨時外僑登記證 廖了以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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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旭昇台北縣十五日電)為解決三百多名泰緬孤軍後裔學生在台合法居留問題,入出國及移民署今天受理登記申請,經僑委會、教育部招生列冊在案的泰緬學生,經核可者,核發一年效期臨時外僑登記證。內政部長廖了以上午也到中和市公所瞭解登記情形,並關懷泰緬學生希望在台居留的圓夢計畫。

移民署考量這些泰緬學生大多數居住在台北縣中和、永和地區,為方便他們申請,因此集中在中和市公所統一受理登記。廖了以與內政部次長兼移民署署長簡太郎、中和市長邱垂益、縣議員金介壽、鄭世維、市代會副主席馬兆玲等人前往公所關心申請作業。

泰緬學生需經過收件審核應備文件,如持偽造、變造護照或冒用他人身分入國,需經過偵訊製作筆錄等過程,符合資格者才能在十九日及二十日,領取臨時外僑登記證。

移民署表示,依新訂定的「泰國緬甸地區以學生身分入國逾期居留未能強制出國者處理要點」,只要在民國八十八年五月二十一日至去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期間,經僑務委員會、教育部招生列冊在案的泰緬學生,除(涉)犯行使偽造、變造護照或冒用他人身分入境的罪刑外,未於最近五年內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者都可提出申請。

廖了以表示,學生只要在十五、十六日內完成「自首」,將發給臨時身分證明;後續的工作及居留問題,內政部也將於九月份立法院下個會期開議後,與相關部會立即推動修法,解決泰緬學生在台滯留問題。

上午有大批學生到中和市公所辦理申請作業,包括從一九九九年開始入境者,聚集在公所外公園以及公所大廳、六樓禮堂等地辦理,相關志工也協助學生持護照、畢業證書等申請。

在偵訊時,一位來台近十年的李姓學生坦承,她的護照是變造的,她也不是國軍的後裔,當時是以緬幣約一百餘萬元,大約新台幣三、四萬餘元購買。移民署官員還仔細比對護照真偽。


為解決三百多名持變造、偽造護照或他人身分入境的泰緬孤軍後裔學生在台合法居留,移民署十五日在台北縣中和市受理登記申請,移民署官員仔細比對護照真偽。//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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