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稽查高噪音污染車輛 違規將開罰
【大紀元7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市十三日電)台中市環保局從七月起將配合警方,在路邊攔檢高噪音污染之虞的車輛,汽機車主如有改裝排氣管或拆除消音器者應自行改善,否則今後行駛市區道路可能因製造高噪音而被開罰,罰金從新台幣一千八百元到三千六百元不等。
為加強取締汽機車排氣管改裝及拆除消音器等高噪音違規行為,環保局近日配合警察單位於路邊攔檢有高噪音污染之虞車輛進行噪音檢驗,首次稽查就有七輛汽機車(三輛機車、四輛汽車)不符合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
環保局表示,近來常有民眾反映改裝車輛製造噪音,嚴重影響環境安寧,因此配合警察單位共同執行稽查工作,針對高噪音車輛進行原地噪音檢測,對超過標準的車輛予以告發處分。
一般說來,如果車輛有改裝排氣管、拆除消音器、加裝渦輪增壓系統等情形會製造很大的噪音,而日前遭稽查不合格車輛都是排氣管改裝車。
環保局指出,經稽查人員詢問車主為何要改裝,部份車主確有耍帥心態,但也有車主表示係購買二手車,不知該車排氣管已改裝過,環保局叮嚀民眾若是購買二手車除價格、性能考量外,也要檢視排氣管是否經改裝,若是經改裝,應立即至原廠更換。
環保局提醒,依據噪音管制法及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規定,使用中車輛噪音稽查結果超過管制標準者,依據噪音管制法第十八條規定,可處車輛所有人、使用人或駕駛人新台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金,呼籲民眾不要任意改裝排氣管或拆除消音器,以免製造噪音而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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