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股僱曬鹽工爭權益 不滿國營會擬抗爭
【大紀元7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縣十一日電)台南縣七股鹽場僱曬鹽工不滿早年台鹽發給離職補償不公,日前成立自救會後,今天召開請求合理補償金協調會,但因受邀的權責單位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並未派員出席,自救會揚言,若國營會再不理會,將不排除至經濟部或總統府前撒冥紙抗議。
七股鹽場僱曬工自救會會長王朝和及總幹事李勝良率領三百五十名僱曬工陳訴,1982年七股鹽場以實施機械化收鹽為由,要求部分鹽工自動退職,否則將調離偏遠鹽場,形同逼迫鹽工退職,資遣費最高只給六個月工資。
自救會指出,當時的承攬鹽工不僅有資遣費,且另以每甲鹽田發放新台幣十九萬元補償金,但僱曬鹽工卻未有一毛補償金,厚彼薄此的作法相當不合理。
自救會指出,勞動基準法於1984年七月三十日公布施行,而七股鹽場於1982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逼退全部僱曬工,「廠礦工人受雇解雇辦法」及「工廠法」之資遣費計算標準與勞動基準法差距甚大,經濟部明知勞動基準法將立法通過,卻急於作出離退僱曬工政策,顯有詐欺之嫌。希望國營會能比照承攬鹽工,發給僱曬鹽工合理的補償金。
自救會今天在七股鹽埕村社區活動中心召開的請求合理補償金協調會,國營會並未派員出席,僅以書面資料交待,當年已由台鹽公司準備一筆總數新台幣七億元的補償金補償承攬鹽工,今年底即將結案,不過並未提到僱曬鹽工的部份,導致自救會不滿,揚言包圍七股鹽場,甚至北上至經濟部或總統府前陳情。
出席協調會的台鹽代表魏文輝表示,台鹽已經民營化,真正的權責單位為國營會,建議自救會向中央反映,台鹽公司會配合中央的決策辦理。
主持協調會的台南縣政府勞工處長余保憲表示,會將自救會的訴求向國營會反映,希望有圓滿的解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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