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高院執行局原局長被雙規
【大紀元7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十日電)據報導,中國大陸廣東省高院執行局原局長楊賢才因為貪瀆,上月被帶到北京「雙規(在規定時間和地點交代問題)」,以配合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的調查。
「南方都市報」今天在報導中表示,楊賢才涉案金額驚人。據稱,楊賢才是揭陽人,今年五十八歲,一直在廣東省高院工作,之前曾經在民庭任職,後來調到刑一庭。
幾年前,楊賢才擔任執行局局長(任職六年),於去年九月離任,但仍擔任廣東省高院副巡視員(行政級別為副廳級)及該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報導表示,楊賢才最後一次公開露面是今年六月十七日,當時他陪同廣東省高院副院長周帆視察汕頭市龍湖區法院。
報導指出,楊賢才在一起案件中收取了錢財後,仍不斷索賄,當事人「忍無可忍」,最後向上舉報。
楊賢才近日已被紀檢部門「雙規」,並於兩週前被調查人員帶往北京,要求其配合中共中紀委的相關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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