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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權交易環評大會熱門議題 尚無法源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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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九日電)新政府執政二十天,台灣環保署今天進行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會(環評大會),減碳及碳權交易成為熱門話題,中龍鋼鐵擴建案承諾減碳而環評過關,台電大林電廠無法排碳減半而被打回票,兩案都提及要買碳權抵銷碳排放;然而溫室氣體減量法尚未完成立法,碳權交易沒有法源依據。

中龍鋼鐵公司第二期第二階段擴建工程環境影響評估案今天有條件過關,這是第一個帶有碳權交易概念的開發案,因為環評大會要求中龍鋼鐵在營運後須二氧化碳減量,雖然中龍鋼鐵對碳排放量認定稍有出入,但是董事長歐朝華承諾允辦。

如果未能達成減碳目標,歐朝華提出兩種解決方式,一是減少產能,另一是交易碳權,據環保署長沈世宏以國際間對碳權每公噸約一千元估計,中龍鋼鐵減碳一百五十萬噸,購買碳權的代價是新台幣十五億元,中龍鋼鐵已將溫室氣體減量納入營運成本,歐朝華強調會「記在心裡」,絕不會「賴帳」。

不過,歐朝華也認為,考慮到產業發展及國際競爭力,二氧化碳分配及減量,政府要通盤討論,對於重大開發不能齊頭平等,有些產業是發展重點,要有不同考量。

另一方面,台電大林電廠更新改建案則因採用燃煤發電,無法承諾排碳減半,環評未過關,台電在會中提出碳權成本試圖說服環評委員:燃煤加上購買碳權,每度電的成本是四點七歐元,若是改成天然氣發電,增為五點六八歐元。

然而,列席的地球之友會執行長李根政抨擊,台電長期南電北送,動則恐嚇缺電危機,實情是一座大林電廠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一千零七十九萬噸,相當於整個台北市民製造的量;高雄市副市長邱太三則說,高雄地區的人均碳排放量已經全國第一,大林電廠以燃煤發電,與國際潮流背道而馳,也違背新政府的能源政策。

雖然台電提出各種補救方案,包括發電機組汰舊換新後,可降低溫室氣體的排放密度與排放強度、使用再生能源、甚至購買碳權等,仍無法消除環保疑慮,全案最後被退回環評專案小組重新審查。

這兩案是九萬兆執政團隊上任後,環保大會首次審查的重大開發案,在總統馬英九的溫室氣體減量期間的政見引導下,沈世宏提到碳權交易以兼顧產業與環保的看法,環保署握有核定分配溫室氣體的權責,但是碳權交易的認定法源,卻有賴溫室氣體減量法完成立法。

中龍鋼鐵今天承諾營運後減碳,形同打帶跑,因為國際間的碳權交易有兩個平台,交易機制與抵銷排碳如何認定,目前也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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