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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何旭如台北四日電)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經委員會決議,中華電信收購春水堂股份超過三分之一,且取得過半數董事席次的結合案,依公平交易法相關規定,不禁止其結合。
中華電信在固定通信業務、行動電話通信等市占率都超過四分之一,累計取得春水堂56.04%的股權,因持有股權達到有表決權股份的三分之一以上,且董事席次由7席中的2席增為4席,可直接或間接控制春水堂的人事任免及業務經營,屬公平交易法規定的結合型態,依法應向公平會提出結合申報。
公平會表示,本案屬電信業務與國內電腦動畫業務市場的垂直結合,參與結合事業彼此間並不具有水平競爭關係。
公平會指出,中華電信與春水堂結合後,利用春水堂的電腦動畫產品,雖有利中華電信手機動畫、手機廣告等行動數位內容的營運,不過國內電信相關市場的加值服務內容眾多,電腦動畫市場參與者也很多,亦無市場進入障礙,該結合對市場結構與競爭程度無實質減損。
公平會表示,中華電信與春水堂結合後,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不利益,因此依公平交易法規定,不禁止其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