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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殺雙警 主嫌王信福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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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3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嘉義市哥登酒店股東王信福於79年間夥人教唆在船長卡拉OK店槍殺兩名在店內消費的員警致死。另名開槍共犯陳榮傑已被判死刑槍決;逃亡被通緝15年才到案的王信福,也被台南高分院判處死刑。

判決指出,王信福(55歲,服刑中 )與李光臨(原名李慶臨,被判刑5年、減刑為2年半 )均是哥登酒店股東,陳榮傑則是酒店副理,平時緊隨在王、李兩位股東身邊。

79年8月10日凌晨,王信福、李光臨與陳榮傑等多人到嘉義市延平街綽號「大目仔」的男子洪清一所經營的船長卡拉OK店喝酒作樂。席間,王信福請在2樓喝酒的吳姓人士下樓敬酒,但吳某遲未下樓引發王信福心生不悅,李光臨見狀即外出取來一把軍用轉輪手槍,交給王信福。

接著,王信福看見洪清一親切招待到該店消費、已下勤的警員黃鯤受、吳炳耀兩人,卻未到他們酒桌敬酒,當場不滿大罵「幹╳娘,大目仔,這家店明天不讓你開了!」並以「警察有多大、有啥了不起,要抓我管訓也不要緊。」等語謾罵黃、吳兩員警。

黃鯤受回話說「這也沒怎麼樣,為何叫他關店」,王信福即以「結掉這兩個」指示陳榮傑槍殺兩員警,陳榮傑聞言持槍朝黃鯤受臉部與吳炳耀胸腹部各開一槍,致兩員警被送醫後均傷重不治。

開槍的陳榮傑被判處死刑、三審定讞,並於81年間槍決。

高分院合議庭法官表示,王信福與兩員警並不熟,也無仇恨,僅因細故就夥人槍殺兩警,還說「打死警察沒什麼了不起」,顯見其目無法紀至極,還逃亡被通緝15年之久,直到95年入境時才被捕,落網後仍否認犯行、不見悔意,確有必要與社會永久隔離,因而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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