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慧敏台北三日電)交通部路政司長許俊逸今天表示,交通部已研議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修正條文草案,將計程車駕駛人執業年齡延長到六十八歲,最快七月施行。依照交通部修訂的職業汽車駕駛人體檢規定,未來六十歲以上的計程車駕駛人BMI不得超過三十,經常性打呼合併白天嗜睡指數也不得大於十二。
因應人口高齡化,以及延後退休年齡已成為國際趨勢,交通部決定將現行計程車駕駛執業年齡上限六十五歲,提高為六十八歲。路政司指出,目前六十歲到六十四歲的計程車駕駛人有九千五百人,其中六十四到六十五歲有一千七百五人十人,可說是最直接的受惠者。
交通部除了研議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並與衛生和勞工等七個單位首長和十二位不同醫學領域及交通安全專家組成「交通部駕駛人醫學諮詢會」,完成檢討修訂「六十歲以上職業汽車駕駛人體格檢查表」草案。
這項體檢表修正草案增加肺功能障礙、經常性打呼合併白天嗜睡、法定傳染病、腹圍和身體質量指數(BMI)等項目,其中,經常性打呼合併白天嗜睡指數不得大於十二,但接受多功能睡眠生理檢查評估治療者除外;BMI超過三十也不合格。
許俊逸指出,醫學諮詢會成員認為前述檢察項目在排除危害駕駛安全的疑慮,目前交通部正在辦理法規草案預告作業,十日預告期滿後,如各界沒有意見,將提報法規會、部務會報,再會銜內政部,最快七月公告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