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兒丟在MOTEL
【大紀元6月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黃博郎/台南報導〕一對父母疑似躲債住進南市的汽車旅館,出外訪友竟將1歲半和3歲的兒子反鎖房內,旅館人員聽到哭聲找不到大人而報警處理,南市警方只好將小孩帶回照料,並泡牛奶餵食,小孩才未餓哭,事隔6小時後,小孩才被父母接回。
孩子大哭旅館人員報警
1日凌晨零時許,台南市警方突然接獲東區納多利汽車旅館報案,指稱旅館某房間內有小孩的哭聲,旅館人員按門鈴皆無人回應,打開一樓鐵捲門入內,發現房門反鎖,打開房門後,竟發現兩個幼兒留在房內,為免發生意外,只好報警處理。
德高派出所警員鄭敏豐、蔡政忠到場發現,小孩的父母從5月31日晚間8時左右外出,到了1日凌晨零時仍未返回,警方根據房客所留資料查詢,發現小孩父母設籍桃園,案經設籍當地派出所員警前往察看,發現屋子已貼上封條,鄭、蔡二員遂將小孩帶回警局,並通知社工協助處理。
警餵奶安撫充當保母
派出所內男性員警面對尚在襁褓中的1歲半小孩,不知如何是好,所幸警員吳祐昌正好有同齡幼兒,他不慌不忙地抱起小孩,細心安撫,並研判孩子一定是餓了,必須喝牛奶,便拿起同事從汽車旅館一併帶回的奶粉和奶瓶沖泡餵食,小孩才安詳入睡。
該對失職父母在友人家中聊天,超過1日凌晨2時才返回汽車旅館後,經旅館人員告知小孩被帶到警局,趕緊前往警局認領。警方一見面就先告誡一番,並警告「若小孩玩窗簾拉繩,不小心被勒死,怎麼辦?」
社工人員指出,這對父母已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32條,可處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並且要接受8小時以上、50小時以下之親職教育輔導,但因此次係初犯,先告誡,若再犯,將立刻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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