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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消保:海外遊學契約缺失多 意外發生恐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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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二十九日電)台灣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指出,暑期到,但教育部對海外留學與遊學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查核顯示,不僅諸多項目不合格,多數遊學業者未投保責任保險及履約保證保險,恐怕意外發生沒保障,已請教育部加強督導業者改善。

消保會指出,「海外留學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的查核於2007年4月30日到12月31日進行,對象包含和豐國際事業有限公司等52家業者,共提供58份定型化契約;結果僅14份定型化契約完全合格。

缺失部分包含:「受託事項、擔保責任不夠明確」、「退費基準及海外就讀學校退費說明不明確」、「業者提供消費者留遊學輔導及諮詢內容不明確」及「委託報酬及代收轉付費用給付方式、條件不明確」。

其次是「海外旅遊學習(遊學)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查核時間與前述查核工作同期,對象包含環球國際留學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等23家業者,共提供32份定型化契約,僅10份定型化契約符合規定。

缺失問題包含「履約保證」、「特別事由解除契約之賠償或返還餘款不符合規定」、「責任保險」及「違約賠償或返還餘款不符合規定」。

消保會強調,將提供法律諮詢服務,協助業者改善;對於未配合查核計畫的業者,將函請當地縣市政府依消費者保護法第57條懲處;另對於多數遊學業者未投保責任保險及履約保證保險,將來發生消費者死亡、受傷等情事,或業者無法履行契約時,消費者恐怕無法得到適時且適當的保護,已請教育部督促業者儘速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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