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27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台灣近來有航空公司減併航班,造成旅客被「放鴿子」事件頻傳。消保官痛批航空公司太離譜,罔顧消費者權益,今天將邀航空公司開會協調,建議民航局調查航空公司是否惡意取消航班,並要求航空公司提出取消班機後的處理原則,合理補償消費者的損失。消保官張英美說,過去這種事常發生在國內航線,沒想到現在連國際航線都狀況連連。
在申訴個案中,有旅客買了長榮航空的商務艙來回機票去越南河內,回程到了河內機場才發現航班被取消,事先完全未接獲通知,只好另外花錢買了越南航空機票回台。另一名旅客則是全家買了華航機票赴美,原本直飛的行程卻因航班取消而被迫改為轉機。另外也有旅客抱怨,已購買澳門航空台北往杭州機票,到了杭州才臨時被通知回程沒有班機,被迫改期而提早回台,事情都沒辦完,遊興也大減。
張英美說,航空公司取消航班,造成旅客不便,甚至增加行程開銷,消費者卻完全處於弱勢,她認為取消航班已非個案問題,有必要通案處理。她呼籲消費者,如因航空公司取消航班造成重大損失,可向民航局申訴。
交通部民航局指出,國內航線有明文規定,航空公司非因天候等不可歸責因素而取消班機,達一定比例者將罰款60萬到300萬元。但國際航線比照國際民航組織華沙公約的規定,所以沒有禁止取消航班及罰款的機制。消費者抱怨,購買機票時,航空公司與旅行社強調開票後什麼都不能改,改日期、改時間都要加錢,但航空公司卻不受約束,實在不合理。
不過國際民航組織華沙公約規定,航空公司對旅客、行李或貨物在航空運輸過程中,因延誤而造成的損失應負責任,除非承運人能證明為了避免損失的發生,已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就無須負責任。
對於旅客的不滿,各航空公司表達歉意,也願補償消費者損失,強調取消班機多肇因機隊調度,一定會負責將旅客轉往其他航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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