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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流木
【大紀元6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蘇泰安嘉義報導)撿拾漂流木小心觸犯刑法,每逢大雨之後,從山上帶下來的漂流木,如不知究裡去撿拾,有可能觸法。林務局嘉義林區管理處提醒民眾,每逢颱風過後,溪水暴漲,把山區自然倒木及崩塌地區的林木,隨山洪帶動流入河道及大海,形成沿岸漂流木災害。各級政府將會依權責清理打撈註記漂流木,在尚未公告自由撿拾時,請民眾切勿撿拾以免觸法。
林管處指出,依據森林法第十五條:「天然災害發生後,國有林竹木漂流至國有林區域外時,當地政府需於一個月內清理註記完畢,未能於一個月內清理註記完畢者,當地居民得自由撿拾清理」。但「自由撿拾」又以枝梢材、殘材及不具標售價值之木材為原則。在撿拾的漂流木裡,民眾如發現木材上有國有、公有、私有註記、烙印或屬針葉樹一級木、闊葉樹一級木(例如紅檜、扁柏、肖楠、櫸木、牛樟等)足以認定為國有漏未註記之大徑木者,還是不可以撿拾,誤撿拾者應自動歸還;若未按上述規定,可能觸犯刑法「竊盜」或「侵佔漂流物」等罪責,所以民眾在撿拾漂流木時,一定要多加注意各相關單位之公告,千萬別自行撿拾以免觸法。
嘉義林管處呼籲大眾切勿貪圖己利任意擅自撿拾或受僱載運漂流木,以免觸法;並請社會大眾如有發現違法情事時,請撥打林務局免費保林防火專線:0800-000930(您您您救山林)、森林暨自然保育警察隊嘉義分隊檢舉專線05-2713758或撥打『110』警務機關通報,以防國家資產外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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