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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機要費
【大紀元6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二十三日電)特偵組偵辦國務機要費案,六月初發函總統府,請求進一步確認核定為「絕對機密」的案卷使用範圍、方式。專案小組指出,尚未收到總統府回函,檢方期盼總統府改核相關案卷為「極機密」等級,以利案件偵辦,但尊重總統府最終決定。
總統府五月底依國家機密保護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同意特偵組使用國務機要費被核定為「絕對機密」的資料,但須依國家機密保護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不得公開程序,也不能以案卷內容進行對質、詰問。特偵組認為總統府對同意使用範圍敘述不夠明確,六月六日再度發函總統府,進一步確認。
據瞭解,總統府日前曾致電特偵組,瞭解檢方使用案卷的方式。專案小組回覆指出,由於國家機密保護法第十五條第三項規定「絕對機密不得複製」,使得偵、審國務機要費案的台北地方法院及特偵組必須同時使用一份機密資料,有實質困難。
專案小組表示,案卷中仍有不少機密外交事項,特偵組認同總統府不解密的決定,但期盼改核定為「極機密」等級,並由總統府製作副本,讓法院及檢方能同時進行偵、審程序,審理中的被告委任律師也能依副本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