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2日訊】(據中廣新聞陳映竹報導)過去國中小學校午餐費的補助對象,只包括「低收入戶」、「家庭突發因素」及「經導師家庭訪視認定」等三類學生,為了照顧更多經濟弱勢族群學生,教育部宣布,從97學年度起,「中低收入戶」學生也納入補助對象,除了台北縣市、高雄市以及金門縣、連江縣之外,台灣二十個縣市的午餐費改由中央全額負擔,推估受惠人數約五萬兩千人。
目前地方政府對於學校午餐經費,酌予補助,地方政府仍然要以實際需要編足所需經費。為了充分照顧經濟弱勢生、並且考量目前各縣市政府籌措財源不一,教育部體育司長簡明忠指出,台灣省二十縣市的午餐補助經費改由中央全額補助。此外,九十七學年起「中低收入戶」學生也納入午餐費補助對象,推估全國受惠學生成長約5萬2000人,而全部補助對象的人數則高達22萬3000人。
擴大補助後,簡明忠表示,九十七學年度上學期中央至少需要增加編列1.8億元;明年則需要增加5.3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