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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山森林鐵路
【大紀元6月1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十九日電)行政院農委會林務局今天將阿里山森林鐵路經營權移交給宏都阿里山公司,林務局表示,林務局將組監督小組並透過契約規定加強監督宏都公司依約履行,並配合交通部依鐵路法進行監督,以跨部會的督導,提供旅客更安全及品質的服務
林務局表示,包括阿里山森林鐵路營運維護、北門車站興建營運、阿里山森林遊樂區內觀光旅館興建營運等三部分的阿里山鐵路民營案,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列管督考的促參案,可行性評估及先期計畫書於94年7月29日奉行政院核定後依法招標,由宏都阿里山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得標。
95年6月19日簽約之後,經過2年的準備期及1個月的模擬操作,並經林務局評估後,依照契約於97年6月19日正式交付民間機構營運。
林務局長顏仁德指出,今天交接後,即是阿里山森林鐵路新的開始,亦是宏都公司責任承擔的開始。
林務局將要求宏都阿里山公司必須秉持投標時「兼顧鐵道維護、生態文化、觀光發展、教育解說之永續經營精神」的理念妥善營運,應特別重視森林鐵路的安全維護及務必落實各項鐵路的標準規章程式,妥為維護這項寶貴的文化資產財。
顏仁德強調,未來林務局將組監督小組並透過契約規定加強監督民間機構依約履約,共同有效維護阿里山森林鐵路文化資產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