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1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邱燕玲/台北報導〕行政院將在院內設立「中央廉政委員會」,由院長劉兆玄親自擔任召集人,並嚴格規範公務員受贈財物的價值「一次不能超過三千元,同一來源全年不能逾一萬元」;同時「與自己職務有利害關係者,一律禁止飲宴等活動」。
行政院院會今將討論「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草案,為讓公務員有依循標準,使其進退有據,草案明定受贈財物、飲宴應酬、請託關說或其他涉及廉政倫理事件之簽報登錄程序,也重申禁止公務員有兼職行為。
院會也將討論「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除把農保與國民年金脫鉤,也增列勞保年金化完成立法前,勞保轉國民年金將不受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年資未達十五年,不能轉到國民年金的限制,為10月1日前勞保可能破產的問題解套。
與職務有利害關係者 禁飲宴
「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草案明定,公務員參與演講等活動,其支領鐘點費或稿費的標準、限制及程序也進行規範;而政風機構與機關首長面對受贈財物、飲宴應酬、請託關說時應實踐的程序也嚴格規定,公務員受贈財物的價值「一次不能超過三千元,同一來源全年不能逾一萬元」,若超過上述金額,3日內要向政風單位或機關指定人員登錄報備;至於有利害關係的飲宴、應酬則一律不得參加。
遇請託關說 應於3日內簽報
草案也明訂,公務員遇請託關說,應於3日內簽報其長官並知會政風單位,作成書面紀錄,載明關說者之姓名、身分及時地、內容、方式等。對於不涉及利害關係的正常社交禮俗,如:結婚、生育、喬遷、就職、退休、辭職、死亡等,餽贈標準以不超過三千元為限。
至於公務員對與職務有利害關係者的餽贈、邀宴及其他如打球、旅遊等應酬活動,一律應予拒絕。
有些與公務員有利害關係的廠商為達行賄目的,以其父母、配偶或子女做為餽贈對象,草案明訂由父母、配偶或子女出名受贈者,或藉由其他第三人名義接受餽贈而轉達其本人者,均視同公務員本人受贈,一律禁止。
接受不當關說、餽贈、飲宴應酬者,如未構成貪瀆犯罪,但有重大行政疏失,移送監察院或有關機關追究行政責任,若涉有犯罪情事,一律送辦。
管理退撫基金 立委要求申報財產
〔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為避免有人在數千億元的退撫基金操作過程中藉職務之便謀利,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天協商「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預算案時,達成附帶決議建請退撫基金管理委員會財務組與稽核組、監理委員會業務組與稽察組人員,列為必須申報財產人員。
考試院官員表示,現行相關單位科長以上主管都已有申報財產,至於其他承辦人員,則有簽署利益迴避的具結,該官員認為,立委已經了解情況,因此未來仍將維持現行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