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滯納稅款6月1日起 可至便利商店繳納

【大紀元6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十一日電)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推行便利商店代收行政執行滯納案款作業,6月1日起,民眾若欠繳新台幣2萬元以下綜合所得稅、營業稅,經稽徵機關移送法務部的強制執行案件,可持執行處發出傳繳通知書,在期限內至統一、全家、萊爾富或OK等便利商店繳款。

國稅局指出,為便利因欠稅而受強制執行的納稅義務人繳納稅款,財政部賦稅署特別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研定增加繳稅方式,納稅義務人可持行政執行處寄發印有繳款條碼的傳繳通知書及現金,至附近的便利商店繳納稅款,免受親赴行政執行處或各稅捐稽徵機關補發稅單再繳納之苦,每件手續費6元由民眾自行負擔。

國稅局呼籲納稅義務人,對各項稅捐希望能如期繳納,否則被移送執行後,除須增加滯納金(最高15%)外,還可能遭受存款帳戶被凍結或不動產被扣押、拍賣的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