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胡守得/台北報導〕大龍峒知名三級古蹟「老師府」,年久失修,管理的陳悅記祭祀公業說服居住的三十九戶宗親暫遷整修,其中一戶子弟不滿白紙黑字補償承諾被賴帳,雙方對簿士林地方法院,法官判決祭祀公業應按大會決議給付補貼金,但暫不准許搬回。
名氣不小的「老師府」入口並不顯眼,稍不注意即擦身而過;進入門內,汽、機車及工寮雜處,令人愕然。
而走進由公媽廳和公館廳組成的陳悅記祖宅「老師府」,有別於一般古蹟的典雅,因持續有陳家後代居住其間且無特殊管理,卡拉OK聲不時竄出。
一進入公館廳,盡是斑駁脫漆牆壁、蟻蝕失修的廊、樑柱,更有土水師傅用具、晾曬衣物點綴其間,直到映入眼簾的古老牌匾、牌位,才能聯想這真的是古蹟「老師府」。
管理「老師府」的陳悅記祭祀公業,因為祖先基業日漸頹敗,九十年召開派下大會,決議通過「老師府維護人遷出補償及補貼辦法」,要求居住的子弟暫時遷移、整修。
訴請償還欠帳 並盼搬回修復公媽廳
其中大房一戶子弟於九十一年底搬離後,領取租金補貼三年發現未再進帳,金額與當初承諾約差一倍,且公媽廳已完工卻無法搬回,訴請祭祀公業給付欠款及返還原住所。
陳維修嫡系第五、六代一家人,對祭祀公業強勢封閉公媽廳,造成出入不便,逃生有慮,也相當不滿。
管理人稱補貼金不足 已設法籌款
祭祀公業管理人之一的陳澤南表示,派下共有兩百五十餘戶,財產共有,當初通過租金補償已引起大部分成員不平。鑑於祖宅實在老舊,籌款整修,政府同意徵收內湖土地做為六十四號公園,但僅徵收四分之一即無下文,補貼金不足,已申請出售「老師府」容積率補足,但因部分派下阻撓耽擱。
法院駁回搬回家訴求 但租金應給付
判決表示,「老師府」公媽廳雖已完工,但依協議書文義,遷回要件是指整體修復竣工,本案大房子弟不能以其居住部分已完工而請求遷返,這部分駁回。
至於每年租金補助,換算本案每年約九萬餘;調閱資產負債表尚餘七百廿四萬餘元,判決祭祀公業應給付本案欠款十九萬餘元,到其遷回止,按年補貼九萬多元。
針對判決 管理人稱將上訴
同為管理人的陳文德指出,將上訴,近日並將召開派下大會確認整修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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