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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掮客案 北院裁定吳思材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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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舜薇台北六日電)台北地檢署偵辦台灣與巴布亞紐幾內亞建交費遭侵吞案,向法院聲請羈押重要關係人吳思材。台北地方法院今天晚間七時重新召開羈押庭,經過三個半小時審理後,晚間十時三十分裁定吳思材羈押禁見。

台北地檢署原本在四月二十五日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將吳思材羈押,但遭到駁回。檢方不服,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上午做出裁定,認為吳思材涉案部分尚未釐清,且有逃亡之虞,因此將原裁定撤銷,發回北院更裁。

外交部於2006年八月與金紀玖、吳思材達成口頭協議,委託兩人擔任中間人,與巴布亞紐幾內亞談判建交,並同意在兩人於新加坡華僑銀行設立的聯名戶頭,由外交部存入三千萬美元,作為向巴布亞紐幾內亞提供技術援助的經費。這筆款項遭到侵吞,外交部已經在新加坡委託律師追討,北檢也已分案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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