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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6日訊】(據中廣新聞徐韻翔報導)維他命管理,台灣衛生署初步研議結論,決定將低劑量口服維他命放寬管理標準,改列食品,不過,未來民眾從國外買維他命帶回國內,還是會有限量規定,食品衛生處表示,民眾攜帶「口服維他命藥品」入境,不能超過1200顆,至於錠狀、膠囊狀的維他命食品,只能自用、不得販售,每種最多12瓶,總量不得超過2400顆,否則都需要專案申請。
許多人出國都喜歡順便購買維他命,或是親友出國拖買,衛生署擬定未來將維他命改列食品管理,關於國外買回維他命的規定,還是必須依據自用藥物與膠囊錠狀食品規定限量。
衛生署食品衛生處處長鄭慧文也指出,民眾攜帶錠狀、膠囊狀的維他命食品入境,只能自用、不得販售,每種最多12瓶,總量不得超過2400顆,至於在國外被列為藥品的維他命,民眾要攜帶入境,則不能超過1200顆。鄭慧文表示:『錠狀膠囊劑的管理上面,假如是自用的話1200顆之內,可以不需要跟衛生署申請,都完全是自用就可以從國外帶進來,但是假如是超過1200顆到2400顆的話,他仍然可以自用,但是需要跟衛生署申請,申請完了以後,假如專案認為沒有疑問的話,也可以讓他專案進口進來。』
鄭慧文說,過去綜合維他命以藥品列管,上市前必須通過衛生署重重把關,對民眾健康安全多層保障,但未來如果全面開放為食品,市面上恐怕將出現品質良莠不齊維生素,由於維生素製劑管理對民眾用藥安全影響很大,衛生署近期也將邀請學者專家與業者開會討論配套細節規範,並儘速預告維生素製劑管理原則草案,最快下半年就會公告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