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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院:政務官被起訴交保或判罪 才需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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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六日電)外交部推動與巴布亞紐幾內亞建交款遭中間人侵吞疑案,涉案人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被列貪污被告並限制出境,外界認為行政院應要求邱義仁辭職或停職,行政院發言人謝志偉今天指出,政務官除非是被起訴、交保或判罪,才會有辭職或停職的問題,邱義仁目前情況與規定「仍有差距」。

外交部於2006年八月與金紀玖、吳思材達成口頭協議,委託兩人擔任中間人,與巴布亞紐幾內亞談判建交,並同意在兩人於新加坡華僑銀行設立的聯名戶頭,由外交部存入三千萬美元,作為向巴布亞紐幾內亞提供技術援助的經費。這筆款項遭到侵吞,外交部已經在新加坡委託律師追討,北檢也已分案偵辦。

由於邱義仁已被檢方改列貪污被告並限制出境,外界質疑行政院是否該要求邱義仁辭職。張俊雄上午出席「行政院模範公務人員頒獎典禮」,媒體詢及他的立場,張俊雄僅表示,行政院不護短不偏袒,盡全力依法配合檢調,以求早日釐清事實真相,把人和錢追回來;上午地檢署到行政院搜索,行政院也依法與檢方配合。

謝志偉指出,他請教過人事行政局長周弘憲,所謂限制出境是檢方認為有涉嫌但未定案,仍在調查當中。過去案例中,政務官除非被起訴、交保、判罪,才有辭職或停職問題,目前邱義仁的情形與被起訴、交保、判罪「仍有差距」,所以張俊雄、邱義仁目前為止沒有做出這樣的政治決定,「我想是在可接受和可忍受的範圍內」。

謝志偉說,若邱義仁確定被起訴或交保,按政務官慣例和人事行政局相關規定,當然會立即要他辭職,在此之前,行政院的原則是「不護短、不包庇」。

謝志偉指出,目前傳出有所謂的利益分配單,但這也可能是陷阱,應該交由檢調確認,若此事真是弊案,涉案人也要負刑事責任。媒體追問「就算是被騙,難道沒有政治責任問題嗎?」謝志偉直說,「當然有,這一點毫無問題,被騙,你也要擔起你的判斷力、能力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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