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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費資料 台總統府同意最高檢使用

【大紀元5月3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王寓中、曾韋禎/台北報導〕針對最高檢察署五二○函請總統府將國務機要費相關資料解除機密,總統府昨由秘書長詹春柏核示,正式回函同意最高檢察署使用國務機要費相關資料。

總統府是依「國家機密保護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其他機關需使用國家機密者,應經原核定單位同意」,而不是透過解密的方式授權司法機關繼續偵辦國務機要費案。

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強調,司法機關使用相關資料時,仍須遵守國家機密保護法第二十五條及「法院辦理涉及國家機密案件保密作業辦法」的保密及不公開等相關規定。

幕僚指出,陳前總統曾向法院聲請返還證物,此一抗告案仍在最高法院審理中。馬總統能否撤回前任總統的抗告案,除了當事人適格的司法爭議,還牽涉到憲政層面,要深入研究後才能做出決定。

另外,總統府昨天回函中,也正式答覆有關「南線專案」是否存在問題,總統府表明,經查均無南線專案相關檔案。

對於總統府的做法,民進黨立委高志鵬批評這是說一套做一套,到時候到底是檢察官去看,還是檢察事務官、書記也可以看,機密卷證被看了還是機密嗎?之前只憑吳思材的一張小紙條,檢方就隨意搜索國防部、外交部,有什麼機密也都被看光了。高志鵬表示,國民黨要追殺民進黨的決心並不會因為國務機要費案卷證不解密而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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