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街燈強光構成滋擾無王管
【大紀元5月29日訊】(大紀元訊)香港地球之友指出,街燈應該用來照街,而不應用來照人,構成滋擾。但街燈設計不善,經常出現強光「登堂入室」的滋擾情況。其中一個投訴個案,苦主便因為五盞街燈的強光,弄得「無覺好(目訓),晚上要戴眼罩,甚至吃安眠藥,才能勉強入睡。」
政府昨日就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有關路燈投訴的提問作出回應,指房屋委員會已訂立設計指引,以確保屋村的室外照明設施不會對市民造成影響。房委會亦會因應個別情況及配合居民的需要,採取其它適當的安排,如更改照明設施的開關時間、燈光投射角度、改用較低功率的燈膽或改動路燈的位置等。
居民投訴強光影響生息
香港地球之友說,過去3年,各政府部門轄下球場、公共屋邨內的路燈、屋邨內的停車場及政府其它設施的燈光,造成滋擾的投訴數字投訴個案正是不斷遞增中。當局回覆,對照收到的街燈光滋擾個案,所謂的指引和措施根本無法例約束力,形同虛設;主因是政府長期忽略光污染,以致市民遇上滋擾時,而不知道外國早就有控制光源的街燈設計,政府根本可以解決光滋擾的問題。
香港地球之友早前收到丘女士的投訴,指居住的白田村住處,長期受屋外五盞街燈的影響。她指出,家裏經濟情況不好,一家四口為求涼快,夏天會睡在客廳,但街燈的強光,讓家人沒法睡好。她指出,掛窗簾,室內空氣會不流通。開冷氣,電費又貴,負擔不了。現在只好戴眼罩,但其實很焗,睡眠質素也差,結果影響了健康,有時要吃安眠藥才勉強入睡。
香港地球之友呼籲公眾主動向環保署投訴,避免政府迴避光滋擾的問題。投訴電話:2838-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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