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外國學生延長實習期的答疑
【大紀元5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肖見編譯)4月初美國國土安全部(DHS)出臺某些專業外國學生實習期可從一年延長至29個月的新規定,雖說延長實習期可緩解H-1B簽證的緊張狀態,一些外國學生擔憂新規具體實行細節,美國公民及移民局(USCIS)近日公布了一些關於這項新政的答疑。
為了能吸引並留住外籍高技術人才,保持美國在全球的競爭能力,美國國土安全部(DHS)4月4日公布一項臨時政策:參與美國國土安全部(DHS)雇員身份電子核實(E-Verify)計劃的雇主所雇用的科學、技術、工程或數學類(science, technology, engineering, or mathematics,STEM)持F-1非移民簽證學生的實習期(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可從12個月延長至29個月。
通常持F-1簽證的學生在實習期間申請H-1工作簽證,然後申請綠卡。然而,目前國會給予雇用外籍技術人才的H-1B工作簽證的名額只有65,000個,今年從4月1日至7日移民局收到16萬3千份H-1B工作簽證申請,其中超過3萬1千2百件屬於高學歷H-1B申請。
為了解決在拿到H-1B工作簽證之前,F-1學生簽證就已經到期的學生所面臨的困境,新的臨時政策為申請H-1B簽證待批期間的學生自動延長其在美停留期。
在學生的授權停留期( authorized duration of status)內並在H-1B申請接收期間遞交H-1B申請的學生,如果H-1B申請被接受並獲批准,可自動將身份延長至今年9月30日。授權停留期包括:課程學習期,畢業後的實習期和60天的離境期(grace period)。在此期間,如工卡已經到期,可保持合法身份,但不能打工。如果H-1B申請被拒或撤消,則不能延期,而是只有60天的在美離境期。如果是因為被發現身份不合法、造假或失實而申請被拒,則須立即離開美國。
在實習和自動延長身份期間,無業時間不能超過90天。如果OPT延期,包括多延長的17個月實習期在內,無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20天。OPT不在資格合格(eligibility date)期內前不得工作。
如果在獲准的實習期結束前就中止工作,雇主需在學生中止實習的48小時內通知學生I-20表上註明的指定學校官員。中止工作是指雇主知道學生雇員離職,或學生連續5天沒有上班。
學生在更換姓名、職業、個人信息或通訊地址、中止或改換雇主的10天內需向學校的指定官員報告,並從OPT延期開始後每6個月向學校報告一次,以保證學校的記錄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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