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三越併衣蝶 公平會:不禁止結合
【大紀元5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何旭如台北二十八日電)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今天表示,有關新光三越百貨擬受讓中國力霸百貨企業部(即衣蝶百貨)的營業與財產,申報事業結合案,依公平交易法規定,不禁止其結合,並可自今年6月1日起進行。
公平會今天召開委員會議,通過新光三越與衣蝶百貨的事業結合案。
四月底中國力霸進行衣蝶百貨讓與公開標售案,最後由新光三越以新台幣7.05億元得標,取得衣蝶營業讓與權。
公平會表示,新光三越市場占有率逾四分之一,新光三越擬受讓衣蝶百貨的營業與財產,屬公平交易法規定的結合型態,結合前依法需向公平會提出申報。
公平會指出,新光三越及衣蝶百貨在全國百貨業的市場占有率,分居第一、第十名,市占率各約28%及3%,結合後市場占有率為31%,儘管新光三越與衣蝶百貨結合後,會拉大與其他百貨公司的差距,但百貨業市場進入障礙不高,新進業者及潛在競爭者對既有業者仍有制衡力量。
公平會表示,此外,各百貨公司的客層定位、區位、營業規模等有高度不對稱性,且銷售商品種類及品牌繁多,較不易形成聯合協議或私下勾結,因此認為新光三越與衣蝶百貨結合,不會對市場競爭造成實質減損,因此依公平法不禁止其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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