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同榮:制定藐視國會罪 懲罰拒出席官員
【大紀元5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慧真台北二十七日電)民進黨籍立委蔡同榮今天表示,國民黨完全執政,一黨獨霸,經國民黨護航,立法院委員會准許行政院部會首長本週不用備詢,造成委員會空轉。除抗議國民黨的行政院和立法院完全藐視人民權益,也將提案制定「藐視國會罪」。
蔡同榮上午表示,備受爭議的國防部長陳肇敏在委員會發言失言後,為避免陳肇敏在立法院成為箭靶,在國民黨透過優勢立委運作下,竟然排定國防及外交委員會到各地去考察。
他指出,昨天交通部長毛治國不到立法院備詢,由毛治國自己決定要不要來,對毛治國無可奈何,建議立法院應該仿美國制定「藐視國會罪」,規定受立法院邀請的官員若不出席或出席拒不作答,應負刑事責任。
蔡同榮表示,以美國為例,因考量官員在國會的答詢與作證行為,影響到政策方向與國會監督功能,茲事體大,藐視國會,往往須負刑法罪責。
他指出,美國國會法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任何一位國民,當受傳喚至參、眾任一議院或委員會作證或為答詢時,有故意不履行此義務或出席但拒絕作答者,可處一百美元以上,一千美元以下之罰金,且並科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之拘役。」
蔡同榮表示,將提案在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條偽證罪的部分增列第二項,對於「於立法院會或委員會開會時,受立法院依法邀請的政府官員、證人、鑑定人,無故不出席,或出席而拒絕作答或虛偽陳述者」作出刑事上的懲罰。懲罰可能是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罰鍰,將在提案時作出具體規劃。
他指出,希望法案通過後,讓立法院真正變立法院,而不是行政院的立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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