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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泰換囚 台灣法促會:從國際人權出發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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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郭芝芸、黃自強台北二十五日電)台灣法治促進會理事長張學海今天接受中央社專訪表示,雖然在泰國外籍受刑人服刑八年,即可透過換囚遣送回國,但「換囚協議」需以國家名義進行,台灣受制泰國一中政策,受刑人無法透過這個管道回國。他呼籲能打破意識形態,從國際人權觀點出發,才是現階段努力目標。

他指出,近期泰國的台灣受刑人人數至今年四月份為止,共有一百一十五人在泰服刑,其中有八成受刑人因毒品案件入獄,平均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另有八人被判死刑。

張學海分析,台灣人涉及毒品案件的原因,大多是因好心或有利可圖而幫人家拿行李或拿樣品,卻被捲入其中,近年也開始出現卡債族以此為賺錢管道而入獄。

他指出,目前台灣受制泰國一中政策,兩國無法簽訂換囚協議,近年來換囚協議唯一進展為陳定南任法務部長期間,曾擬定台、泰兩國受刑人遣送回國條例草案,但仍未簽訂;另一管道為申請泰皇特赦與減刑,但泰國將毒品視為罪大惡極,因此將這類受刑人排除在外。

張學海在專訪中希望有關單位打破意識形態,從國際人權方面去思考兩國換囚問題。他曾針對在台灣的泰國受刑人進行問卷調查,有六成受刑人對於兩國簽署「換囚協議」樂見其成。

從國際人權觀點考量,張學海接受專訪時認為,透過法促會與泰國駐台代表處合作,成立「律師團」與「志工團」培育台、泰法律通譯人才,則是現階段努力方向。

他以台商陳義雄案為例,說明台灣在泰受刑人也不乏有疑點案件,張學海說,陳義雄是在泰國搭便車,結果車上被搜出毒品,被認為是共犯,由於語言不通,筆錄、溝通不便,關鍵證物提供錯誤,被判處無期徒刑。

他說,因此目前先由代表處從台灣北、中、南地區遴選熟悉中文的泰籍人士,交由台灣法促會招募的律師團進行訓練,培訓期約二至三個月,讓法律翻譯更精確,張學海希望未來在泰國也能依此模式辦理,改善因語言不通造成冤獄的情況。

除與官方合作外,張學海說,也積極與泰國慈善基金會接觸,希望透過慈善基金會與皇家基金會的友好關係,取得泰國官方信賴,進行交流或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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