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24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邱俊福、王俊忠/台北報導〕國防部長陳肇敏在立院答詢指三一九案的槍傷並非台南市金華路現場造成,陳前總統打算對此提告,前三一九案專案小組召集人、特偵組檢察官朱朝亮昨日表示,若陳前總統向法院提出自訴,他和專案小組檢察官王森榮等人很樂意出庭作證,在法庭公開場合說明,證實槍擊案發生在金華路現場。當年警方專案小組成員也表達,若有需要願意出面作證。
朱朝亮:願出庭公開說明
由於朱朝亮目前正負責偵辦陳水扁所涉國務機要費案,並且在五二○當天,代表特偵組說明國務機要費案偵辦狀況。昨天的發言也備受矚目,但他強調三一九案和國務機要費案兩個案子是兩回事。
朱也負責偵辦扁國務費案
不過,朱朝亮也說,如果陳前總統是向檢方提出告訴,因當時南檢已有偵查結果的認定,也不是公開場合,他和王森榮檢察官等人則不打算作證。
三一九槍擊案發生時,朱朝亮是台南地檢署檢察長。他認為,此案爭議已久,引起不小的政治紛擾,若陳前總統是向法院提出自訴,法院認為有需要傳他出庭作證,他很樂意配合,在法庭將所有證據公開說明,解決這項爭議。
朱朝亮說,昨日上午和專案小組王森榮檢察官聯繫過,他也支持由另一個機關,尤其是由法院來認定,也願意出庭作證,他們對當時偵查結果的認定很有信心。
王森榮昨天也對扁擬提告表示樂觀其成,「阿扁最好是直接向法院提自訴,由法官調閱全案事證卷宗,讓案情真相大白,也可消弭對立與猜疑。」
扁最好直接向法院提自訴
王森榮並強調,他辦案坦蕩蕩、全依證據論定,沒有黨派、色彩之分,該案結案的相關證據,他絕對負責、也禁得起考驗,阿扁槍傷確是在金華路留下的,這問題早就經過專案小組與李昌鈺博士團隊嚴謹的調查鑑識過程確認無誤。
當時專責偵辦此案的警方人員也強調,全案按照刑案偵查,實事求是,槍傷確實是在台南市金華路造成。
當年擔任刑事局副局長、負責三一九槍擊案指揮偵辦的現任桃園縣警察局長林德華說,全案於報告書中已經說得相當清楚,且紀錄都是公開、透明的,並無爭議。
法醫程曉桂;無造假可能
負責全案鑑識工作的刑事局法醫室主任程曉桂表示,當時陳水扁車隊經過南定橋時,從調閱的錄影帶,車窗並沒有彈孔,直至金華路車窗才出現彈孔,整個過程都暴露於眾人前面,不可能造假,此外,若之前就有槍傷,血跡應早就滲透衣服,故槍傷應是於金華路造成。
程曉桂說,該案是她投注畢生心力的案件,從頭至尾全力以赴,現在還被質疑,感到很無奈,但對得起良心,若有需要她可出面作證。
高雄市刑大大隊長周幼偉,當年是投入偵辦本案的刑事局偵一隊隊長,他也願意出面作證;他說,依照刑案現場研判,確是在台南市金華路遭槍擊,當時是從現場人的描述與時間點,以及扁、呂的表情與肢體動作進行研判,甚至還地毯式訪查許多相關證人,不可能造假。
當年擔任台南市警局刑警大隊長的廖宗山說,他以實際參與整個辦案的警務人員保證,槍擊案確實是於金華路發生,這些都是依循證據的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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