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23日訊】據新民黨中央黨部稱:新民黨代主席郭泉教授於2008年5月17日下午6時許,在去接孩子回家的路途,被江蘇省南京市警察拘捕。隨後,南京警察又到郭泉教授家中,非法抄走了郭家的電腦等資料。18日下午,南京警察才通知郭泉的妻子:對郭泉處以治安處罰。警方稱,郭泉沒有罪名,但必須拘留十天,十天後再做處理。同時還威脅郭泉的妻子,對外不要講太多,否則對郭泉不利。
按照中國現在執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公安機關對中國公民實施治安處罰,應該出具正式的拘留證,應該依法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應該製作行政處罰決定書,並應告知被拘留人可以依法提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顯然,南京警察對郭泉教授實施拘留十天的治安處罰,並沒有嚴格按法律辦案。因而是故意執法犯法。既然南京警方稱郭泉沒有罪名,那警察到底以什麼證據和理由,對郭泉拘留十天?堂堂國家重要執法機關和執法官員,竟然不依法辦案,竟然隨意將中國公民拘留,限制其人身自由。試問,中共公民的人權保障在哪裏?由這樣的執法警察如此執法,中國社會怎樣能夠和諧?!
我們注意到,中共當局在北京奧運會前夕,加緊了對維權人士,宗教信仰人士和異議人士的抓捕和打壓。即使在國難當頭,全民心係四川地震災難的非常時刻,中共還是要強制統一中國人的思想,統一對震前預報,震後救災等情況的報導,不容許任何不利於中共統治的聲音出現。據新民黨中央黨部的文宣,郭泉教授此次被拘留,可能就是因為他近期發表了七篇有關地震方面的文章。中共當局不追究地震局及有關官員隱瞞地震預測不報的責任,令那些偷工減料的「豆腐渣」工程的當事者逍遙法外,致使數萬人頃刻喪命,數十萬人無家可歸,數百億元財產損失,卻拘捕關心國家災難的善良正義人士。真是豈有此理,簡直就是逼人造反!!
中國社會民主黨強烈譴責中共警察的胡作非為,並要求中共當局立即無條件釋放郭泉教授,釋放胡佳,黃曉敏等維權人士,宗教信仰人士和一切被拘捕坐牢的異議人士。
中國社會民主黨中央委員會
[起草人:中國社會民主黨澳洲黨部主席 呂易 ]
公元二0 0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原載《社民黨》(網站:www.csdparty.com)(//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