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1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佳霏台北十七日電)台北市議員林瑞圖指巴紐案掮客吳思材打著大使館名義進口雙B轎車,再轉售獲利。外交部今天表示,吳思材非外交人員,無權援引法規免稅進口車輛;至於林瑞圖提出多明尼加駐台大使館多次向外交部申請牌照的公文,外交部看不出跟吳思材有何關聯?
林瑞圖說,巴紐案外交掮客吳思材從民國九十五年開始,打著大使館名義進口十六輛雙B轎車,再轉賣給民間權貴人士或留給親友使用,獲取不法利益。他拿出三張掛著多明尼加駐台大使館經濟參事的林福城多次向外交部申請牌照的公文,指稱前外長黃志芳不可能不知情。
外交部指出,外交部受理駐台大使館進口車輛案,除依兩國簽訂的特權暨豁免協定外,仍須依據「駐台外交機構及其人員進口車輛處理要點」規定辦理,吳思材不具備外交人員身分,就無權援引外交特權暨豁免條例免稅進口車輛。
外交部並說,這類申請案除非是有爭議的個案,依分層負責原則,一般由禮賓司處理,外交部長不一定知悉。
外交部表示,林瑞圖指稱吳思材打著大使館名義進口十六輛雙B轎車,但林瑞圖未提供相關資料,外交部無從回應;至於林瑞圖所提出的三份公文,是多明尼加駐台大使館經濟參事林福城等三位依法有全免稅進口車輛的人員,分別在今年三月三日、三月十一日及四月一日申請,經外交部依法同意,其中前兩輛是「舊車」而非「新車」。
外交部說,林福城是多明尼加籍人士,確實為多明尼加政府派駐台灣的經濟參事,有權免稅進口車輛使用但看不出林瑞圖提出的這三份公文,跟吳思材有什麼關聯?
外交部指出,依據「駐台外交機構及其人員進口車輛處理要點」第三十六條,車輛進口後,除館長用車使用滿一年或車主因離職或退休離台者且自用車輛已使用滿半年者外,須使用滿二年才可以申請出售,外交部都依此規定嚴查審核辦理。
外交部表示,林福城等人依法辦理的三台車輛都才剛申請進口,近期內依法無法轉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