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涉民事兩岸事務應參考國際私法
【大紀元5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亦偉台北十五日電)總統當選人馬英九今天表示,部分涉及民事法律的兩岸事務應可參考國際私法的慣例處理,已有對岸學者提出「區際法律」的概念,未來兩岸應摒除意識型態,共同找出更符合公平正義的法律事務處理原則。此外,馬英九也表示,新政府上任後將修訂中國大陸學歷採認辦法,以利學術交流。
馬英九晚間出席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舉辦的「超國界法律巡迴演講」,答覆學生提問時做上述表示。
他指出,譬如有人在中國大陸結的婚,回台灣後卻發生贍養費問題,當事者要適用哪一邊的法律,目前就有爭議,但這都是涉及境外民事案件的國際私法問題,未來應修訂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參考國際私法的慣例處理,讓對岸人民在台灣受到更公平待遇。
馬英九也指出,過去吳京擔任教育部長時,國內就訂有大陸學歷採認的相關辦法,雖然事過境遷,很多辦法中採認的對岸學府已不存在,但這條規定沒變,在台灣還是有效,將來政府檢討、制訂新的版本,讓兩岸間的學術往來有好的交流環境。
演講時,馬英九舉例指過去台灣的法院與檢察機關因缺乏國際法的概念,導致出現「信用狀可撤回」、「春日輪」、「福明輪」等不符國際法概念的判決或偵查,鬧了國際笑話,未來台灣的法律教育確實有必要加強超國界法律的相關課程。
再次回到校園面對學生的馬英九,多次以詼諧的案例解說法律概念,讓學生在哄堂大笑中了解國際法概念,馬英九也不改「馬老師」本色,一時興起,還當眾有獎徵答,一名答對何謂最惠國待遇的女學生,就獲得馬英九新台幣一百元獎勵,只是馬英九皮夾內沒有一百元,還得靠隨扈遞上解圍,場面有點尷尬。
總統當選人馬英九(左)十五日晚上到東吳法學院參加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超國界法律巡迴演講」,當場提問,並且提供新台幣一百元獎勵。//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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