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高院駁回華人計生迫害庇護案
【大紀元5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肖見綜合編譯)5月12日美國最高法院駁回一名中國男子庇護申請上訴案,因中共的計劃生育強加迫害政策,該男子的妻子被迫墮胎,丈夫逃跑到美國尋求庇護,但法院以婚姻不合法理由拒絕,扯開了案件中所謂合法婚姻與傳統婚姻的爭議。
據基督教科學箴言報和美聯社報導,為了控制人口,中共政府禁止22歲以下的男性和20歲以下的女性結婚。楊益強(譯音,Yi Qiang Yang)和妻子凌建惠(譯音,Jian Hui Ling)因年齡未到法定結婚年齡,便以經由親友出席的傳統中國儀式結婚,當時他21歲,妻子17歲。不過中共政府並不承認這種婚姻的合法性。因此,楊妻懷孕後,必須躲避計劃生育官員以保護未出世的孩子。但在她懷孕八個月時被發現,負責計劃生育的官員帶她到醫院,強迫她墮胎。法庭文件指出「胎兒被放在袋子裡,當著凌建惠的面被處理掉」。
楊案的重點是美國政府是否應該承認中國的傳統婚姻。楊的律師指出,美國移民法庭在2006年收到近九千宗中國人申請庇難,其中有很多人就是為逃避中國嚴酷人口政策的以傳統婚姻結婚的夫婦。
代表政府的聯邦司法部檢察長克雷蒙(Paul Clement)曾呼籲最高法院不要審理此案,並認為低等法院裁決正確。而且司法部正在研究是應該修改有關配偶部分的美國庇護政策。目前在該政策下女性可以尋求庇護,但男性爭議較大。
針對合法婚姻與傳統婚姻的問題,聯邦上訴法院的結論也會有所不同。舊金山的第九巡迴上訴法院和芝加哥的第七巡迴上訴法院承認傳統婚姻,紐約第二巡迴上訴法院和亞特蘭大第十一巡迴上訴法院(即審理楊益強案的法院)則不承認。第十一巡迴上訴法院認為:合法婚姻反映了婚姻的神聖性和長期的承諾,與其他形式的同居有著根本不同。有合法身份的丈夫在與妻子決定是否要孩子的問題上,無論面對的是社會壓力還是政府壓力都會承擔起更大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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