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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調閱資料無不法 能否影印視機密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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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十四日電)中國國民黨籍立委張顯耀今天表示,經向總統府政風處查證,證實接獲總統辦公室影印、拷貝機密文件要求,此舉可能觸法。府方人士晚間表示,調閱資料並無不法,對於資料能否影印,須視資料機密等級而定,一切依法辦理。

壹週刊報導,陳總統近日忙著影印外交機密文件,企圖攜離總統府,及銷毀各式文件。張顯耀晚間指出,經他向政風處查證,謝建財回覆表示,第一局確實接到總統府辦公室要求影印、拷貝外交機密文件,政風處簽註意見認為,政權交接前夕,拷貝、影印機密文件,似乎不宜,也可能有涉法疑慮;若出狀況,應由公務員自行負責。

張顯耀說,謝建財要求相關公務員,應依國家機密保護法、檔案法等法律處理。

張顯耀表示,謝建財回覆還提到,總統府曾於三月二十二日、五月初兩度以總統府秘書長名義行文府內各單位,應儘速清理歸檔公文,嚴禁機密文書拷貝、影印,這份文也副本給總統府辦公室、副總統辦公室及三長辦公室(秘書長、兩位副秘書長)。

張顯耀認為,總統府曾兩度行文禁止拷貝、影印機密文書,謝建財提出此點應是強化自己的簽註意見,並籲相關人員依法處理。

另外,張顯耀說,謝建財指出,總統府辦公室曾向政風處提出未來卸任總統辦公處所,是否也屬於總統府公務範圍?政風處回文表示,卸任總統並非現任總統,卸任總統辦公處所非總統府公務範圍,若由卸任總統保存相關機密文件,可能不適宜。

張顯耀呼籲,陳總統與民主進步黨政府,八年前從國民黨手中接收政權,八年後應同樣地交出政權,希望接收或交出政權,都能成為中華民國民主化重要的一環。並期待過去八年陳總統處理的外交、兩岸、國安等紀錄及對國外的承諾,都能讓即將接任總統的馬英九了解,國家才能延續。

府方人士表示,總統府確實兩度以秘書長名義,經總統府三長批示後,通令各單位遵守檔案法與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

對於總統辦公室要求影印、拷貝一事,府方人士指出,陳總統五二○即將卸任,幕僚正整理總統過去八年來重大政策的決策過程、總統的批示、相關談話紀錄與資料,其次,是總統與友邦元首往來書函,這些資料將來都要送國史館保存。因此,幕僚要調閱相關資料,至於資料能否影印、拷貝必須視機密的等級而定,一切依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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