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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學術

Karen I. Vaughn:看不見的手

【大紀元5月14日訊】「看不見的手」是一個隱喻,亞當-斯密(Adam Smith)用來描述這樣一種原理:由於個人行為的非故意的結果,一種能產生善果的社會秩序出現了。雖然斯密在他的著作中從這種意義使用」看不見的手」這個詞只有兩次--一次是在《道德情操論》中,一次是在《國富論》中,但是這個隱喻所表達的思想是滲透在他的全部社會和道德理論之中的。的確,正是看不見的手這個概念,使得斯密能夠建立一種將經濟看作是一個相互聯繫的社會制度開創性的綜合理論。說看不見的手使得理論的社會科學本身成為可能,並不是什麼誇張。

在《道德情操論》中,在解釋追求財富和奢侈的慾望怎樣促使人們去從事巨大的工業和生產時,斯密指出,通過所有這種努力而變成富有的人們,在真正重要的塵世物品的享受方面,並不比為生產這些物品而勞動的窮人處境更好。例如,「富有的地方想要得到無足輕重的奢侈品,但是只能消費他的努力所生產的糧食的一小部分;其餘的糧食須支付給為他服務的人們。富有地主儘管生性自私和貪婪,雖然他們只圖自己的方便,雖然他們從其所有僱用的千百萬人的勞動中所要達到的唯一目的就是滿足自己的無聊的和無厭的慾望,他們卻同窮人分享他們所獲得的全部改進的產品。他們被一隻看不見的手引導著去進行生活必需品的分配,這種分配差不多同假設土地在其所有居民中分割成相等的部分時所能有的分配一樣;這樣,沒有打算去作,沒有真正去作,卻促進了社會的利益,為人類的繁衍提供了生活資料」 (《道德情操論》,第4卷,第304--305頁)。

在《國富論》中,斯密在說明為什麼對進口或對使用自己的資本進行限制為不必要時,使用了「看不見的手」一詞:

「因此,當每一個人企圖盡可能地使用他的資本去支持本國工業,從而引導那種工業使它的產品可能有最大的價值時,每一個人必然要為使社會的每年收入盡可能大而勞動。的確,他一般既無心要去促進公共利益,也不知道他對之正在促進多少。他寧願支持本國工業而不支持外國工業,只是想要確保他自己的安全;他指導這種工業去使其產品能具有最大的價值,只是為了他自己的利益,也像在許多其他場合一樣,他這樣做了他自己的利益,也像在許多其他場合一樣,他這樣做只是被一隻看不見的手引導著,去促進一個並不是出自他本心的目的。」(《國富論》,第4卷,第456頁)

由看不見的手所造成的並非有意去造成的秩序這種基本思想,不是斯密的創新。在17世紀配第(Petty)和洛克(Locke)的著作中,這種思想已經隱約可見。斯密的看不見的手在18世紀最早的先行者之可見。斯密的看不見的手在18世紀最早的先行者之一,是伯納德-曼德維爾(Bernard Mandeville)。雖然關於曼德維爾是否有一種堪與斯密比擬的自行建立的秩序的概念還有一些爭議,但是他的關於貪婪,奢侈和不知饜足這些私人惡癖會導致財富豐盈這種公共利益的名聲不好的說法(《蜜蜂的寓言》,1714年)激起了許多辯論卻是十分清楚的。蘇格蘭啟蒙運動的哲學家們--斯密是其中之-- 拒絕接受曼德維爾把私利同貪婪等同起來這種聳人聽聞的說法,但是他們創立了這樣一種基本思想作為他們寫作的一個主題:私人行為可以產生行為人所不曾預期的有益的公共影響。例如,亞當-弗格森(Adam Ferguson)把私人財產和一般政治制度描述為「人類行為的結果,但不是執行任何人類意圖的結果」(《關於文明社會史的論文》,1767年)。大衛-休謨(David HUME)在解釋司法制度怎樣作為關於具體爭端處理的一系列個人為自己謀利益的決定的副產品而出現時,在他主張說人類體制(如貨幣和語言)是從個人指向另一目的的行為而產生時,均曾乞靈於這一概念(《人性論》,1740年)。

亞當-斯密也像曼德維爾、弗格森和休謨一樣,把他的體系建立在這樣一種觀察上:人的動機就是利已。可是,對斯密來說,利已可能是一種值得讚美的人類特性,反映了一個人不僅關心他的物質福利,還關心他的榮譽。更重要的是,對斯密來說,利已是社會理論中的「運動原理」,就像吸引力是牛頓物理學中的運動原理一樣。斯密相信,那些認為政府可以自由制定它用來調節社會的任何法律的人,是不懂得人性的一個最基本的特點的。斯密所稱的「制度的人」。

「似乎想像他能擺佈一個巨大社會的不同成員,就像一隻手在棋盤上擺佈不同的棋子一般容易;他不考慮,在棋盤上的不同棋子除了那隻手在移動它們之外,還有其他的運動原理;在人類社會這個巨大棋盤上,每一個棋子都有它自己的運動原理,與立法者可能想要施加於它的原理完全不同」。(《道德情操論》),第380- 381頁)

自然,18世紀是緊隨牛頓的偉大發現之後的一個世紀。牛頓宇宙觀的科學和道德影響仍在辯論中,而牛頓的思想和思維方式正在被應用到智力活動的一切領域中去。亞當-斯密不僅熟悉牛頓的思想,他在自己的早期學術生涯中甚至還寫了一部天文學史,其最後10頁讚揚了伊薩克-牛頓爵士(Sir Isaac Newton)的體系。因此,從「牛頓的」體系去看亞當-斯密的經濟體系,即把它看作是根據少數簡單的人類行動原理去解釋一種複雜的社會秩序的企圖,似乎是合理的。斯密在事實上所描述的經濟體系,乃是人的利已心以及就一種東西和另一種東西進行交換、互易和交易(《國富論》,第1卷,第25頁)的特有的人類習性二者的產物。交換導致勞動分工,而勞動分工使工人能利用規模經濟,從而產生比沒有交易時得到更大的財富總額這種非預期的結果。因此,國家財富不是依存於自覺的政府計劃,而是依存於個人進行交換、專業化和擴大他們的市場自由。

其次,斯密的「天然自由的簡單體系」總的有益性質不是依存於個人的善心,而是依存於在一種自由交換制度中利已心的作用。斯密指出,在交換中,我們達到自己的目的,既不是由於強迫我們的交易夥伴,也不是由於乞求他的慈善心,而是由於在交易過程中同他自己的利已心相契合。兩個人進行交易,因為從交易中均能獲得好處。或者像斯密所說:

「……人差不多總有機會去獲得他的兄弟們的幫助,然而只是期望從他們的善意去獲得這種幫助,那是徒勞的。但是他如果能激起他們的利已心,使之傾向於他,並向他們表明,正是為了他們本身的利益才去作他所求他們為他要作的事情,那他就很可能達到目的。……我們不能期望從屠夫、釀酒師和麵包師的慈善心得到我們的晚餐,而是從他們關懷他們自己的利益去得到。」(《國富論》,第1卷,第26頁)

一般說來,「看不見的手」如此生動地概括的這個概念--這個概念,卡爾-門格爾(Carl Menger)改稱為「對社會現象的有機理解」((1883年)1963年,第127頁以上),哈耶克(Hayek)最近稱之為「自發的秩序」(1973 年,第1卷)--是由三個邏輯步驟組成的。第一步是一種觀察:人類行為常常導致行為人所不曾存心和不曾預見的結果。第二步是一種論點:從大量個人或從長時期來看,這些沒有存心而產生的結果的總和,在適合的環境下,要能形成這樣一種秩序:它是人心所能理解的,它的出現好像是某一個明智的計劃人所造成的產物。第三和最後一步,是一個判斷:總的秩序對於這種秩序的參與者能以他們所不曾存心而又感到可取的方式,對他們產生善果。

這些步驟中的第一步,從人類能夠使他們的各種觀察互相連貫時起,他們就必然已經看得明白。自然的反覆無常,人類計劃的總不可靠,是自從有史籍記錄的最初時刻起,宗教教義、哲學和戲劇文學中所談論的主題。只是從引用了下面這個觀念以後,人類計劃的非存心的結果才變得在科學上饒有興趣:人類各個成員的獨立行動能在無意中使一種可以理解的秩序井然的社會過程得以產生。顯然,沒有人類行為中的看不見的手的某些概念,社會科學是不可能產生的。唯一的不把社會過程描述為有目的的個人行為的非存心的副產品的辦法,就是將全部社會制度和習慣作法或者看作是自覺的人類計劃的預定的開展,或看作是超出人類經驗的自然的或超自然的結果。正是由於這個緣故,哈耶克把自發的秩序稱為第三類現象,介乎由自覺計劃形成的組織與物質世界二者之間(1973年,第1卷,第20頁)。

「看不見的手」這個表述中的第三步,比其他兩步的爭議大,它對於社會秩序的描述甚至也並非必要。判斷一種自發秩序地是否能產生善果,如斯密顯然所作的,是從一種具體的道德眼光並在一種具體的政治和歷史環境中去判斷它。斯密的道德眼光就是這個制度的參與者的道德眼光,而他的判斷是,在一種主要是自由的市場制度下,比起在18世紀英格蘭仍在實行的重商主義管制的制度下,這些參與者的處境會更好一些。可是,人們能夠很容易設想一個自發的社會,其中人民好像是被一隻看不見的手引導著,去促進一個邪惡的和令人不愉快的目的。由於人類行動的非故意的結果而出現的那種秩序的優良與否,最終取決於人類在其中行動的規則與制度的種類,以及他們面臨的各種真實的選擇。

自發的秩序可以從兩種互相關聯的方式去設想。可以把這秩序描述為一種社會制度中的一組規章,這種社會制度是在一套社會規則的範圍內用某種方式自行組織起來的。依照這種解釋,這個制度中的約束物很可能是由人的設計樹立起來的,可以起好作用,也可以起壞作用。反之,自發秩序可以被設想為演進的秩序,其中的規則本身是人類行動的非存心的產物。例如,我們設想市場經濟是根據一套「博弈規則」來起作用的,這套規則使得資源配置上的錯誤能在這個制度以內自行糾正。這些規則(法律、習慣、政治組織的命令以及各種財產權利)會被設想為自覺的人類計劃(如在具體的立法中和憲法設計中)的產物。反之,它們也可以被設想為其本身是旨在達到具體的和狹隘的目的的人類行動所產生的非存心的結果。在亞當-斯密的著作中,對自發秩序的這兩種解釋均可找到。斯密在他的道德哲學中,也像大衛-休謨一樣,主張說;我們的道德規範是從在具體情況中個人經驗和個人判斷的積累逐漸演進而來的,而演化出來的規範本身卻具有促進社會穩定的那種非存心的結果。在他的《國富論》中所陳述的經濟理論中,貨幣價格、利潤和虧損提供了信號,對資源的配置失當進行糾正,導致經濟增長,而市場、貨幣、勞動分工這些經濟體制,全都是依演進的方式出現的。人們怎樣看待社會的各種體制,不僅使他的政治觀點有所不同,而且使他怎樣去評價一種經濟制度亦有所不同。

從自行建立秩序的制度這種意義來說的自發秩序的概念,在整個19世紀直到現在繼續為經濟科學、特別是一般均衡理論提供了基礎。在一般均衡的表述中,自利心被解釋為對於一切商品(但不是慈善心或榮譽感)的偏好秩序,而社會的政治體制和社會體制是可以通過政府的糾正行動去改變的。根據這種看法,看不見的手仍然會使制度運轉,但不一定能保證結果是最佳的。的確,如果人們遵循這種論點的邏輯直到得出它的結論,那末看不見的手從最好的方面說也是癱瘓的,因為它實際上只能在現實世界中不可能得到滿足的條件下,才能起產生善果的作用(哈恩(Hahn),1982年)。

關於看不見的手的另外一種表述從亞當-斯密到卡爾-門格爾均可找到,它把一個社會的經濟體制看成是自利的經濟行為的非存心的副產品,把這些體制看成是對於自行建立秩序的過程所不可缺少的。因此,不去過問需要有何種體制去使看不見的手能完全起作用。這種觀點提出了一個問題:現有市場體製出現的經濟理由是什麼,這些體制為之服務的未被覺察的目的又是什麼。在這裡,只是企圖表明,現有市場體制是怎樣作為人類行動的非存心的結果而出現的。這一點,連同這類體制服務於比計劃人所知道的更多的目的這個論點,使得人們在解決市場的安排時更加謹慎。

--轉自:《鉛筆經濟研究社》,2008-01-09(//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